当年,刘强东、罗永浩、史玉柱都上过传销的当!传销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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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渴望一份工作,大学毕业生李文星陷入传销组织,随后溺亡。

同一天被发现溺亡的还有25岁的大学毕业生张超,同样是因为找工作误入传销组织。

还有贫困女大学生林华蓉打暑假工陷传销后溺亡……

二十多年来,在国家明令禁止的情况下,传销仍然不断蔓延,实在难以想象。

或许,大部分人都觉得传销离自己很远,自己绝对不会上当。

或许,有一部分是心甘情愿被骗,为的就是这里面的暴利。

无论哪一种情况,传销都是防不胜防。

90年代,传销开始在中国风靡,那会传销还是一种新兴的商业模式,其架势就好比现在的互联网思维。

所以当时,有不少创业者,也曾碰过传销。

其实不止是普通人,也有很多互联网大佬曾经身陷传销。在成为互联网大佬之前,他们的人性也曾驱动他们成为传销业的一员。

罗永浩:其实本身我对传销的印象并不负面

熟悉罗永浩的,都知道他是典型草根出身,高二就退学了,后来就在社会上混,倒卖药材、买电脑零件,诸如此类的杂话干了很多。

思维活泛的他当然也碰了当时最火的传销。

28岁的时候,罗永浩去新东方求职,在求职信上的教学经验一栏,有这么一段话:

教过后来被国家明令禁止的传销课,半年。

他当时的自述更加详细:

1995年8月至1996年初,经一位做传销公司(上海雅婷)的老同学力邀,我讲了半年左右的传销课,深受广大学员爱戴。遗憾的是国家对这种有争议的商业形式采取的不是整顿而是取缔的政策,所以看到形势不对,我们就在强制命令下达之前主动结束了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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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传销课,罗永浩还颇有心得:

讲传销课实际上跟老俞(俞敏洪)的路数差不多,都是绝望中寻找希望。传销课怎么讲?这些人都是找不着工作的人,他们郁闷无比的时候,给他们指出一条出路。

罗永浩很幽默,真应了此人的一句名言:慓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

如果国家没禁传销,罗永浩可能成为传销界的祖师级讲师。从罗永浩沾沾自喜的话中,也可以看到这个苗头。

青年刘强东在传销组织月入4000

1996年,刘强东和李文星一样,也只是一个毕业不久的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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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他进入的第一家公司是一家日资企业,叫深圳日宝来福磁性健康用品有限公司,这是大陆传销界的始祖级公司。

这家公司的产品也是鼎鼎有名,叫日宝来福磁性床垫。那时,想要加入日宝来福的传销组织,必须要用15000块买一张实际价值只有3000块的日宝来福床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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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现在的传销模式一模一样,然后上线发展下线,上线拿到提成,下线再发展下线……

当时的传销主力军可能还不是大爷大妈,而是货真价实的大学生。他们用贷款、借钱的方式加盟,个个充满创业激情。

所以,这家公司的月营收能够达到10个亿。

当然,青年刘强东对此一无所知。

他在这家公司干了一年多,在电脑、业务、物流等部门都干过,还干上主管。不仅能拿到月入4000,公司还配给他们电脑手机,出差有大几百的补助,还能住五星级酒店。

不幸的是,那段时间,国家已经开始打击传销组织,公司很快也做不下去了。1997年的后半年,刘强东赋闲在老家,苦闷了很久。直到1998年,刘强东才真正醒悟过来,回到中关村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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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国家不打击传销,京东可能不存在,而刘强东或许也是传销巨头,而奶茶妹妹的归宿就更说不定了。

这家公司在2000年被查封,幸亏刘强东跑的早。

史玉柱:对传销模式非常期待!

在1991年-1997年之间,史玉柱当时三十多岁,年巨人公司成立不久,推出了系列桌面文字处理系统,短短四年内,他就从创业青年成了《福布斯》内地富豪第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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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大家还没有意识到传销的危害,史玉柱对传销模式也是非常期待。

他想通过传销来推销他在美国发现的口红:

“这种口红喝茶的时候不会印到茶杯上,我(想)把它引进到中国来。”

尴尬的是,传销部成立半年后的1998年,国家明令禁绝一切传销。

到底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

传销的特点 :

1,往往以从事商品、服务推销等经营活动为名,利用急于“发财致富”的心理,编造各种名目的“经营项目”。

如“网络倍增”、“消费联盟”等,有的甚至打广告,拉名人做宣传,诱骗他人参加,其与一般的直销活动有明显区别,没有经营许可证、无店铺经营、无退货保障、无退出自由。

2、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又称“入门费”。

所谓“商品”和“服务”,有的具有真实内容,但物非所值,有的仅仅是名义上的,是虚拟的。无论以何种形式存在,其本质是只有在“购买”了一定数量或者金额的“商品”或者“服务”后,才能取得进一步发展其他成员加入传销组织并按照一定比例抽取报酬的资格。

3、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的依据。

在组织结构上都是按照加入的顺序、发展人员的多少、“业绩”大小等因素组成“金字塔”型层级结构。这种机制就诱使传销的参加者不断挖空心思,欺朋骗友地“发展”他人参加,使传销组织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4、传销活动最本质的特征在于其诈骗性。

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对参加者进行精神乃至人身控制,诱骗甚至迫使其成员不断发展新成员(下线),以敛取成员缴纳的入门费。传销活动的参加者既是这种诈骗活动的受害者,又是使这种诈骗机制发挥作用的违法者。

人性,是传销在中国泛滥的根本原因,也是其他顽疾难以解决的根本原因。

本文链接: http://www.yixieshi.com/91573.html (转载请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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