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拜单车涉侵权案开庭 创新不应只是一纸专利

【环球科技综合报道 实习记者 其袅】小到篮球、睡眠仓,大到健身房和汽车,无论是常用的充电宝,还是珍贵的珠宝,无一不迈入共享经济行列。打着“共享”之名的行业企业不断增加,而作为风头的引领者,“共享单车”的一举一动更是备受瞩目。8月16日上午,胡某诉摩拜(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在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摩拜单车涉侵权案开庭 创新不应只是一纸专利

摩拜单车“扫码开锁”涉嫌侵权案一审开庭。东方网图

为验证摩拜单车“扫码开锁”技术究竟是否侵权,一辆摩拜单车被搬到了庭审现场,原被告针对解锁条件、报警情况等关键技术点在法庭现场对被控侵权产品解锁过程进行了演示。

原告胡某诉称,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的“一种电动车控制系统及其操作方法”的发明专利,于2016年5月4日获得授权,至今有效。根据权利要求书,该电动车控制系统的主要特征在于由微型摄像头、图形解码器、存储器和二维码比对器构成二维码识别器。胡某认为,自己的专利采用的是电信号连接方式,这种方式包括了无线连接,故摩拜单车采用的无线连接方式在其专利保护范围内。摩拜单车锁控制系统的技术特征,与原告享有的发明专利相同,侵犯了原告专利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制造、使用摩拜单车锁控制系统,销毁已投放市场的摩拜单车上的锁具,并赔偿原告人民币50万元。而被告摩拜公司则称,被控侵权产品摩拜单车锁控制系统,并不具备涉案专利权利相同或等同的技术特征,不构成侵权。

被告摩拜单车认为,摩拜单车的锁控制系统不具有电动车控制系统,与被告专利的技术领域不同,且系统采用三方交互的形式,即手机应用程序、云端服务器、锁控器之间进行无线信号连接。与原告专利中限制的电连接方式并不相同。摩拜方面表示,摩拜单车的二维码存储的是车辆身份信息,云端会对该信息进行复杂的校验,与被告专利中对比二维码信息不同。且二维码与报警系统无关,只有在摩拜单车上锁时移动车身才会触发报警系统。据悉,该案将在合议庭评议后另行择期宣判。

记者也就此事采访了摩拜相关负责人,其回应称暂无可奉告。

事实上,这并非摩拜第一次陷入“专利侵权”战。今年3月,国内手机门禁品牌“令令开门”曾就摩拜侵犯其多项发明专利提起侵权诉讼和行政处理请求,这些知识产权包括手机开解锁涉及的高价值专利技术。

时间回到一年前,2016年8月,围绕单车维护、智能锁,以及防盗这三个方面,摩拜以“科技创新者”的形象加入共享单车赛道。在单车维护方面,摩拜采用“圆锥齿轮-传动杆”设计,选用了不用打气的实心轮胎、不会掉链的内置链条、自带发电花鼓设计;在智能锁方面,摩拜采用包括电机组件、锁舌驱动构件、锁舌、连接于锁舌的弹簧、带挡槽的锁销、连接于锁销的拉簧等核心部件;在防盗系统方面,摩拜声称发明了智能车锁系统,包含定位系统、报警模块,并含有防盗锁的功能,可使自行车实时定位,避免单车被盗,而且通过手机扫码后,信息传至云端自动开锁。

不难发现,共享单车专利案多与“智能锁”及防盗系统相关,对于企业来说,技术就是权益,保护自己的专利就是保护自身的权益,可是,对于用户来说,这些专利与创新,真的适用吗?

如今,共享单车行业的爆发期已经过去,用户群与企业地位基本稳定。因此,用户对共享单车的选择不再是技术水平的高低,而是对于自身而言更为重要的用户体验,车辆覆盖度、骑行灵活性以及押金的价格都成为用户的选择点。

因此,共享单车行业也应从“拼技术”转向“拼服务”,以用户为中心。在这个互联网飞速发展的年代,谁先获得大量且固定的用户群,谁就会在行业竞争中抢占先机。共享单车行业要想良性发展,需要脚踏实地,做出符合用户期待满足用户需求的真正的产品与模式的创新,而不应拘泥于“华而不实”的专利申请数量。要知道,专利数量不能拿来作为企业竞争力的度量,倘若陷入“专利纠纷”这一怪圈,必将引起行业秩序的扰乱,最终会造成行业发展的停滞甚至倒退。

创新是第一生产力,但创新也要“接地气”,研发费用再多,专利数再多,设计再复杂,也需要市场和用户的认可和接受。因此,创新不应只是一纸专利,切莫因过于追求“高大上”的专利数量,让专利纠纷阻碍行业的成长!

责编:梁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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