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专利第一案”全部宣判:驳回搜狗诉讼请求,百度不存在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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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速途网4月8日消息(报道:李楠)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百度搜狗互联网专利第一案”最后一批案件已做出判决,针对备受瞩目的“一种中文词库更新系统及方法”案、“一种网络资源地址输入的方法和一种输入法系统”案和“在中文输入法中恢复候选词顺序的方法及系统”案,法院宣判:“驳回原告北京搜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百度输入法不存在侵权行为”。

2015年10月至11月间,搜狗公司基于其所拥有的输入法领域专利,陆续向百度发起了一系列专利侵权诉讼,指控百度旗下的“百度输入法”产品侵犯其17项专利权,并提出累计2.6亿元的高额赔偿请求。这一系列诉讼,因为案件数量多、索赔金额巨大而被业内称为“互联网专利第一案”。

面对搜狗的起诉,百度在应诉的同时,也依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了专利无效请求——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当出现专利权纠纷时,当事方有权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专利无效请求,要求评审涉案专利的有效性。如果该专利被发现其具有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确认后,可被宣告无效,失去专利权享有的所有法律权益。

两年多来,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陆续公开审理及判决,搜狗用以起诉百度的全部17项专利中,有高达11项专利被宣告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其中包括索赔金额最高的“亿元天价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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