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详细P2P监管政策法规,你get了吗?

亿欧网  •  扫码分享
我是创始人李岩:很抱歉!给自己产品做个广告,点击进来看看。  
快看!详细P2P监管政策法规,你get了吗?

自2016年开始P2P监管政策密集出台,从中央到地方,从银保监会到各省市金融主管部门,从中国互金协会到各省市互金协会,在P2P行业下发相关的监管文件,大大小小近百个,让人眼花缭乱,无论是普通民众还是P2P平台都有点吃不消,到底以哪些监管文件为准?今天P2P黑板报为大家梳理一下。

1、搞清楚P2P平台归谁管

先来梳理一下,P2P平台归谁管的问题,很多人搞不明白P2P平台到底归谁管?有些平台听金融协会的,有些平台听金融办的,有些平台说得听银保监会的,甚至什么市场检察部门、工商、税务等等都可以管P2P平台?那么P2P平台到底听谁的?如何做才算合规?

各省的金融办、各市区金融办、互金协会都在银保监会的领导下工作,应以银保监会牵头发布的法律法规文件为主,其他监管部门发布的文件与之相冲突的,应及时改正或者撤销。

2、关于互金协会

首先搞清楚行业协会是什么,他是介于政府、企业之间,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之间,并为其服务、咨询、沟通、监督、公正、自律、协调的社会中介组织。 行业协会是一种民间性组织,它不属于政府的管理机构系列,而是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行业协会属于中国《民法》规定的社团法人,是中国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的一种。代表本行业全体企业的共同利益。

协会是一个民间组织,在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监管还没有到位的阶段协会是可以起到一定作用的。但也有部分企业为垄断行业、排挤异己成立的协会,往往起到负面作用,在很多行业都出现过以行业协会搞垄断,排挤异己的情况。

互金行业的协会目前已经很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2015年年底成立2016年3月揭牌,还有各省、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目前北、上、广、深、杭州等重要城市都有互联网金融协会。

对于P2P平台而言,在自己条件允许的前提选择性参加协会,参加协会的好处是可以经常交流获取行业相关信息,推动行业自律等。

3、关于银保监会

2015年1月银监会宣布进行机构调整,将原有27个部门分拆、合并成23个部门,包括22个行政职能机构及1个事业单位。此次调整中,银监会成立普惠金融部,负责推进银行业普惠金融工作、融资性担保机构、小贷、网贷等,第一次明确P2P划归普惠金融部管理。

2015年3月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在谈到目前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现状时表示, 目前的监管框架分工是这样的,就是人民银行负责监管第三方支付,银监会负责监管P2P网贷,证监会负责监管众筹,保监会负责监管互联网保险。透露P2P归银监会监管。

2016年8月24日下午,银监会、公安部、工信部、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委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也就是说P2P平台必须符合银监会、公安部、工信部、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各部门的要求,属于以银监会为主,多头监管。

2018年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根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将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再保留银监会、保监会。与此同时,方案将银监会和保监会拟定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入央行。 

4、关于各地金融办

2016年8月24日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由银监会牵头制定,各省级政府实施监管。也就是说银监会等四部门将监管权限下放,由各省级政府实施监管。然而在部分省份,省级政府又学习四部委的方案,直接将监管主体下放到各市、区,由于P2P平台有跨区域的特性,导致监管主体不明确、混乱、标准不统一等情况。

综合一下,P2P平台仍属于多头监管,市金融办、省金融办、各部委甚至互金协会都可以对P2P平台进行监管,由于各监管部门监管方式、监管要求、监管力度不统一,不夸张的说,过去的几年时间P2P平台在应付监管上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还有财力。

5、“1+1+3”成P2P合规的核心依据

目前来看,各地的金融办、各部委、互金协会依然对P2P平台具有监管权限,但他们都在银保监会的领导下工作,全国统一标准出台后他们不可能再各自随意下发一些监管文件, 从最近的P2P合规全国统一标准的通知看,全国统一的108条《P2P合规检查问题清单》与P2P总的法规体系“1+3”(即 “一个办法三个指引”),成为P2P合规检查的核心依据。

2018年8月全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向各省市网贷整治办下发了《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随同这一通知下发的还有此前市场颇为关注的《P2P合规检查问题清单》(包含108条),这预示着P2P合规全国统一标准出台。该问题清单将与P2P总的法规体系“1+3”(即 “一个办法三个指引”)一道,作为此次合规检查的依据。

P2P合规全国统一标准108条《P2P合规检查问题清单》

网贷行业“1+3”制度框架是国家部委级监管政策,在全国性网贷备案细则没有出台之前,“1+3”监管制度是各地制定监管政策的基础和标准。

2016年8月24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发布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2016年11月28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备案登记管理指引》正式发布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

2017年2月23日银监会发布《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

《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

2017年8月25日银监会官网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

网贷行业“1+1+3”制度框架基本搭建完成,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政策体系,进一步明确网贷行业规则,防范网贷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加快行业合规进程,实现网贷机构优胜劣汰。

推荐阅读:

解读网贷合规清单:理财计划被保留,信息披露遭加码

P2P网贷备案关口,中介机构坐地起价

随意打赏

p2p平台监管政策p2p监管细则p2p监管快看漫画
提交建议
微信扫一扫,分享给好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