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偷拍说不,治理针孔摄像头滥用需双管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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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偷拍说不,治理针孔摄像头滥用需双管齐下

本文转载自安防展览网,原作者颇黎。亿欧智慧城市对文章进行二次编辑,供读者参考。


央视近期报道的深圳华强北针孔摄像头销售乱象引发了全网讨论,一度登上了网络热搜榜。以偷拍偷照为主要手段的针孔摄像头黑色产业链,在渠道下沉的电子市场商业圈泛滥。终于遭到曝光,引起了越来越多人的重视。

非法生产、销售环节依然猖獗

国内针孔摄像头偷拍事件屡见不鲜,此前也曾有多起酒店针孔摄像头案件, 然而非法生产、销售环节并未被查处 。如今,以相关关键字在某电商平台上检索,就有上千条结果,这些产品多为硬币大小,可远程监控,具备夜视功能,甚至有4K高清。在买家的评价中,多位买家上传了在家中安装“微型摄像头”的效果:“白天和夜晚的清晰度很高,小巧方便,放在隐蔽的地方不容易被发现。”此外,在电商的针孔摄像头的产品信息介绍中,不但没有“禁止用于偷拍”的警示,甚至存在不雅照片和暗示信息。而在商品的询问区中,有网友询问使用该“微型摄像头”是否属于非法。有买家匿名回复称,“你用在犯法,就是你的事。”

侵犯公众隐私如此猖獗,如何才能对偷拍说不?

“违法的归法律,科技的归科技”

对此,有专家、学者曾呼吁,应该在生产、 销售针孔摄像头的源头加大监管和整治力度 。

近年来,网络通信技术和电子光学技术迅速发展,使这些器材变得更加隐蔽,非法制造器材的行为也更容易逃脱监管。这当然也是一种滥用科技的行为,但这个问题不能归咎于科技发展;科技自我升级,针对问题不断完善,才是防止科技滥用的解决之道。

我国《刑法》第283条明确规定,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监听/视器材属于国家专控产品,有可能损害国家安全,生产销售都是有限制性的,不能在市场上随便出售,制造和贩卖这些器材都属于违法行为。

物联网技术可以让这一管制更加行之有效,要求微型图像传感器(CMOS)等微型摄录、储存、传输设备的核心组件的制造商在相关组件上加装物联网管理模块,对销售渠道、购买者身份进行关联、记录,可以帮助制造商和监管者掌握敏感商品是否有滥用之虞。在许多城市,无人飞行器等敏感技术产品已经要求实名登记,这样的举措有效减少了“黑飞”现象。 防范“偷拍”,扎紧技术管理“篱笆”也是必要之举 。

结语:面对日益“精巧”的针孔摄像头,要求每个人提高防范意识是大而无当的建议,只有加大监管与处罚力度,让不法分子付出代价,才能减少这类事件的发生。另一方面,引导科技向善,关键还在于人,不断完善科技,规避滥用风险,才能让技术免于“失控”给我们带来的困扰。

(本文据智慧安防网、深圳特区报、北京青年报、新华社、华律网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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