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10月11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广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第四十八条提到,夫妻一方持身份证、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依法向不动产登记、车辆管理单位申请查询另一方财产状况的,有关单位应当受理,并为其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这也意味着自2026年1月1日起,广东省内的夫妻可以互查对方名下的不动产和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