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说:被罚60亿的高通,为什么没学淘宝“撒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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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开具的罚单,相当于让高通一个季度净利润的一半“化为乌有”。

iDoNews 业内人说 第549期 2月11日 ( 微信号 iLoveDonews )

“60.88亿元,约合9.75亿美元”。

这是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局(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就高通在中国移动通信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开出的“巨额罚单”。

之所以说是“巨额”,是因为过去的2014年,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先后向液晶面板、白酒、奶粉、汽车等行业巨头发起反垄断调查,全年累计开出的罚单金额不过18亿元。

如今,仅高通一家,罚单金额就已经是2014年国内反垄断全年罚款总额的3.4倍。如此还不算“巨额”的话,恐怕没有那个罚单敢声称“巨额”了。

更重要的是,9.75亿美元的罚款总额,相当于高通2015年一季度净利润的49.4%, 2014年一季度净利润的52%,2013年一季度净利润的51%.

简单说,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开具的罚单,相当于让高通一个季度净利润的一半“化为乌有”。

而让高通遭遇更大损失面的,还在于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开出的“整改要求”清单:

1)不得强制搭售非标准必要专利。——在专利许可时,不再搭售非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意味着高通此前建立的专利池“打包授权”商业模式被“喊停”。

手机厂商可以根据实际使用情况选择相应的专利授权许可,对于不使用的专利无需额外缴纳专利费用,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此举将降低国产手机厂商的专利使用成本,当然,对高通而言,则是相关收益的“流失”。

2)专利许可授权的计费标准下降。——对在我国境内销售的手机,由整机售价收取专利费改成收取整机售价65%的专利许可费。

对使用高通专利的国产手机厂商而言,仅此一项,每台手机的专利成本将下降35%,而高通则的专利许可授权收益则较之前大幅锐减35%.

3)手机厂商专利平衡格局被打破。——不再要求我国手机生产企业将专利进行免费反向许可。

对于“专利免费反向许可”的好坏,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对于持有专利较少的厂商而言,比如小米魅族、锤子等,借助高通此前搭建的反向专利许可模式,帮助其降低了被其他持有较多专利厂商兴诉维权的风险,方便其快速进入智能手机市场。

对整个手机行业来说,因为高通在手机产业链中居于核心地位,其搭建的反向许可模式,缩短了不同手机厂商之间创新技术的应用周期,拉近了不同手机厂商之间的技术差距,让很多最新技术能较早进入应用领域,将手机厂商的比拼和竞争,主要限定在如何抢夺更多的用户。

显然,对普通手机用户来说,这种模式使得普通消费者不论选择购买那个品牌的手机,至少在配置、技术上不会与其他品牌手机有较大差距。

当然,对于持有较多专利的手机来说,比如中兴、酷派、联想等,受制于这种模式,其与专利持有较少厂商之间竞争时,专利优势“荡然无存”,相当于“让穿鞋的脱了鞋,跟光脚的赛跑”,这对于其参与市场竞争而言,确实有失公平。

对于高通来说,通过此模式,有效化解了不同手机厂商之间可能的专利冲突或摩擦,让手机厂商主要精力放在如何提高“出货量”、圈住更多的用户,卖出更多的手机。而高通显然是最大的赢家,因为手机卖的越多,它收取的专利费用也就越高。

此外,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还要求“高通向购买高通专利产品的中国企业提供专利清单,不再对过期专利收取许可费”以及“销售基带芯片时不再要求签订一切不合理的协议”。

显然,高通领到的“巨额罚单”,影响的远不止被迫“割肉”的高通本身,对国产手机厂商的竞争格局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那么,从普通消费者角度来说,专利成本降低后,是否意味着以后买手机会越来越便宜呢?

显然,不能如此简单看待。一方面,高通专利费用降低了,并不代表手机专利成本会大幅下降。

理由也很简单,那些当初没收到专利许可费的厂商可以向国产手机厂商公开声讨专利费了,比如爱立信、摩托罗拉诺基亚等。

说白了,此处罚或整改措施,相当于要从高通专利许可收费的“大盘子”中,划出部分给其他专利持有较多的厂商。因此,国产手机厂商的专利成本未必会下降。

另一方面,即使成本下降了,手机厂商也一定会降价。这个理由就更简单了,所有手机厂商都是在“做生意”,不是“做公益”。追求利润才是它们最大的目的。

比如,曾经以“性价比”为主要卖点的小米,已经开始布局或抢占3000元智能手机市场。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积极的一面,因为手机行业格局被改变,新出道或上市的手机,可能有望以更低的价格冲击市场,比如的联想神奇工场或入股酷派后的360.

因为,这些厂商自身或母公司有较多专利积累,没有太多专利压力,可谓“轻装上阵”。再加上作为全新品牌上市,第一目标或首要任务是抢占市场,所以,反倒可能会以“更低价格”来搅动市场。

回溯本次高通在国内遭遇反垄断调查,全程历时14个月,高通CEO及其他高管“九次”亲赴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与该局许昆林局长就其商业模式进行沟通、解释和说明。

反观不久前阿里巴巴与工商总局就“电商打假”引发的“口水战”,虽然同为在美上市公司,虽然监管部门负责人皆为“司局级”,但在面临主管部门可能的监管时,一个态度谦虚、尊重监管,一个态度蛮横、嘲讽挖苦,可谓“大相径庭”。

有些人可能会问:被罚60亿的高通当初为啥不学淘宝呢?

这还真是一个问题。或许,这就是科幻小说《三体》中,“高维文明”与“低维文明”的差异?

(作者李俊慧,首发至iDoNews专栏,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和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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