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诉葛甲侵犯名誉权一案今日开庭审理(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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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葛家出庭对质

Bianews报道 阿里巴巴起诉自媒体人葛甲侵犯名誉权案件,今日上午在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开庭。
 
据了解,2014年8月阿里巴巴以侵犯名誉权为由正式起诉葛甲,并称自2012年7月起,被告经常在网络上撰写文章对其进行攻击,文章数量达70余篇,同时要求被告公开道歉,索赔50万元。
 
而被告葛甲系知名自媒体人,对阿里巴巴业态尤为关注,且绝大多数撰写关于阿里的文章持批评态度,类似的文章包括《马云最擅长的事:让别人斗而自己获利》、《马云向文化产业扔出了又一笔堵住》等。其本人认为文章只是个人评价与观点,阿里的证据有断章取义之嫌,并表示将与对方当庭对质。
 
此案引起了业内的关注,也引发了各方争议与讨论。开庭前法院方面也表示,由于我国的网络言论立法并不完善,所以他们处理这起官司比较慎重。
 
最新动态:

(为方便直播,以下统一将原告方阿里巴巴简称为原告,被告方葛甲简称为被告。)


原告方出庭:律师、阿里巴巴法务部员工。

原告阿里巴巴方面:要求被告删除相关文章,赔礼道歉,赔偿50万元。

原告举例:《我看阿里巴巴孕妇一尸两命》文章,说阿里把数据删除,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阿里巴巴并没有删除,数据都还在。
 
被告表示,关于孕妇一稿,很多信息网上都是有的,我只是对这个内容作出评论。

被告认为,原告方所指的27篇文章中,被告对事实的陈述非常少,大部分是对事实的个人评论,是有感而发,语言犀利只是写作方式,并非针对阿里巴巴。

被告举例称,针对阿里方指控他诽谤称“淘宝是假货集散地”,他认为这是他个人观点,并且这样的表述没有问题,他坚持认为淘宝上假货多是客观事实,并且这是社会共识。

此外,针对阿里指控他文章中有侮辱性的用语,他认为这是网络用语,是有上下语境的网络化的表达,并且更不涉及事实。

审判长表示,双方已经在9月19日交换了证据材料,有些情况不再重复,接下来对双方有异议的部分进行核实。

原告指出,被告方提供的材料包括48份内容,但文章链接只提供了16份。16份链接有两个无法核实,网上找不到。对关联性表示异议。

原告方认为,所有这些文章的内容,基本上都存在歪曲和夸大。同时文章里的信息都是有出处的,但其中3篇出处文章的发表时间晚于被告方的文章,不能被用作被告方的信息出处。

被告的代理律师说,评论不是对事实的表述,是发表自己的看法,不存在歪曲或者夸大。

原告律师说,葛甲的文章中说阿里“哄着骗着把钱赚到自己口袋里”,是否有客观依据,是否进行了核实?

被告表示,这个是我个人观点的陈述,是我对阿里商业模式了解的基础上得出的,只是我的一个看法,并不是一个事实。

原告问道,说阿里是“投机分子”,事实依据有没有?葛甲说,这是我的个人观点。

原告提出葛甲文章将阿里高管“张冠李戴”,被告则表示,来源是圈子里口口相传,怎么算核实呢?我可能问了一个人两个人,算不算?你让我找戴珊彭蕾核实,我没有这个能力。我在朋友圈道过歉,有记录的。

原告问,葛甲称阿里巴巴贿赂媒体,是否有事实依据?葛甲回应,这是他基于许多网络消息的综合的看法,是合理的判断。

原告律师说,被告文章称“这家公司原本很黑,后来也很黑,未来也会很黑”是否有事实依据?葛甲说,这是评论,是一种修辞手法,不是事实。

原告律师在对相关文章的内容逐篇提问。葛甲说,我写的文章,99%都是评论性的,很少涉及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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