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实施首日 公益机构举报百度

我是创始人李岩:很抱歉!给自己产品做个广告,点击进来看看。  

网易科技讯9月1日消息,今天是《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实施首日,百度竞价排名被正式确定为付费搜索广告。但是,互联网医疗广告打假公益联盟发现通过百度搜索出的的医疗广告仍然违法,9月1日下午公益联盟代表亿友公益向北京市工商局寄出了举报信,举报百度公司违反《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

该举报信举报的百度公司违法发布广告的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百度付费搜索广告不具备明显标识。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付费搜索广告应当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

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百度广告页面与背景页面颜色相近,且“广告”二字并未使用与背景形成鲜明对比的颜色,“广告”二字的字体偏小。

二、百度付费搜索广告违反《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1.百度付费搜索广告中医疗相关广告未经审查,未刊登审查文号

根据《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医疗、药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广告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广告审查机关进行审查的特殊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同时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广告的审查,并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第十四条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应当标注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根据举报人提交的所有证据显示,百度付费搜索广告并未刊登《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2.百度付费搜索医疗广告刊登内容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审查内容不符。

根据提交的证据(“重症肌无力”视频存证地址http://d.cunnar.com/ieiIRn),百度付费搜索广告刊登的北京英博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广告,其广告文号为京中医广2015第09-14-0068号。但是根据广告文号在北京市医疗广告信息公示网(http://218.246.22.51/gongshi/detail.asp)查询,该审查文号对应的广告主为“北京丰台英博中西医结合医院”,而非“北京英博中西医结合医院”。

虽然只有“丰台”两字之差的,但是却很可能引起网民的误判,因为“北京英博中西医结合医院”会让网友认为是北京市级的医院。

3.百度付费搜索医疗广告的广告内容超出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举报人以“丙肝”为关键词进行百度搜索,其付费搜索广告中包含“2016年引进国家三氧”、“打破丙肝治疗常规模式”“好转有保证”。

以“多发性硬化”为关键词进行百度搜索其付费搜索广告中包含“采用痿扶正、临床经验丰富、效果明显”。

举报人提交的其他证据显示,百度均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以下项目:(一)医疗机构第一名称;(二)医疗机构地址;(三)所有制形式;(四)医疗机构类别;(五)诊疗科目;(六)床位数;(七)接诊时间;(八)联系电话。(一)至(六)项发布的内容必须与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其副本载明的内容一致。

同时,该举报提出了四个举报请求:

1、对百度付费搜索广告不具明显标识进行处罚,并要求百度公司整改。

2、对百度违反法发布医疗广告进行处罚;

3、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举报人;

4、若有财政罚没收入,要求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互联网医疗广告打假公益由北京瓷娃娃罕见病关爱中心、广州亿友公益等数十家健康类公益机构发起,曾通过给工商总局送鸟笼的行为艺术,呼吁尽早将互联网竞价排名关进法律笼子,给工商总局送闹钟,呼吁“终”止虚假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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