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产品角度,重新认识朋友圈

我是创始人李岩:很抱歉!给自己产品做个广告,点击进来看看。  

昨天,作者大熊写的一篇文章《你的朋友圈不为取悦任何人》,文章从鸡汤的角度,阐述了发朋友圈是为了“简单做自己就好,不用取悦任何人”这一理念。思想上确实起到了一些忽悠作用,但是逻辑上并没有什么价值。今天,咱就从产品的角度,解读一下为什么“你的朋友圈不为取悦任何人”。

站在产品角度,重新认识朋友圈

你的朋友圈不为取悦任何人?

站在产品角度,重新认识朋友圈 本文将从以下三点展开阐述:

一、功能名称和设置方面

首先解释两个名称:

  1. 朋友圈 :打开微信,切换到“ 发现 ”标签,最上面的“ 朋友圈 ”功能,点击以后进入我们每天 “刷” 的朋友圈。
  2. 相册: 打开微信,切换到“ ”标签,最上面的“ 相册 ”功能,点击后进入我们自己所有 “发” 朋友圈页面,也就是朋友圈的个人页面。

站在产品角度,重新认识朋友圈

相册功能即“我的朋友圈”

所有好友 发的相册 ,组成了我们每天都在 刷的朋友圈。 按照正常逻辑, “我的相册” 应该叫 “我的朋友圈” ,但是微信并没有这么叫,那是因为微信并没有想让 “我的相册” 成为 “我的朋友圈”

取名为 “我的相册” ,对用户来说很容易理解,就像用户手机里的自带的相册一样,是记录自己生活的地方。

取名为 “朋友圈” ,对用户来说也很容易理解,是用户查看自己朋友圈子动态的地方。

用户把照片、心情发送到相册是为了记录自己的生活,是自己的需要,目的不是给朋友看;

用户查看朋友圈是出于社交需要,是为了了解朋友的生活,是用户自主选择的。

两个行为出发点不同,产品功能的定位也不同。

只是,用户发送到 “我的相册” 的内容,被微信放到了 “朋友圈”

二、发布朋友圈可见权限方面

对于把用户发布在相册的内容放置在朋友圈,微信在权限设置上有三个体现形式:

发布时设置权限

发布朋友圈时,微信给出了非常明确的可见范围权限表示:

站在产品角度,重新认识朋友圈

可见权限层级

默认为公开,紧接着第一条就是私密(仅自己可见),第二条是部分可见,最后是不给谁看。

从这个排列顺序来看,对于发布内容的可见权限,微信是非常重视用户的隐私的。

用户有权限限定微信可否把自己记录生活的内容推送到朋友圈。

随时在“我的相册”设为私密

进入个人页面,点击自己发布的朋友圈(仅限图片),可以随时把该条朋友圈设定为私密状态:

站在产品角度,重新认识朋友圈

朋友圈设为私密

这一功能也是对“我的相册”的“个人独享”性的保护,给用户传达的就是 “你可是随时决定发布在相册的内容是否成为朋友圈的一部分”。

仅向朋友展示近半年的朋友圈

新版本的微信增加了一个隐私权限设置,就是可以仅向朋友展示近半年的朋友圈内容(当前仅IOS可设置,安卓还未增加此功能)。这一功能也是微信对“我的相册”的隐私保护,仍旧在向用户传达“我的相册”不等于“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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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S微信可设置朋友圈时间权限

站在产品角度,重新认识朋友圈

他人只能看近半年的朋友圈

站在产品角度,重新认识朋友圈

个人相册有明显提示

三、微信鼓励用户发布到朋友圈内容的优先级

从对“相册”的功能命名来看,微信有两个意图:

  1. 朋友圈是记录生活的,尽量发照片;
  2. 公众号、文字、外链等尽量不要往朋友圈里面发。

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从交互上看

图标上, 不管是朋友圈右上角还是我的相册的第一条,发布”朋友圈“的图标均是相机,目的很明显

请发照片,憋整其他没用的!

操作上, 朋友圈右上角的小相机,点击一次是发送图片和小视频,如果发送文字,需要长按至少1秒,目的也很明显:

请发照片,憋整其他没用的!

展示内容上, 点击好友的个人信息页面,栏目名称是“个人相册”,而不是“他的朋友圈”,栏目内容也是最近更新的照片,即使他最后发的是一条文字或者分享了一篇文章。

从内容管理权限上看

上文讲到了,在我的相册界面,用户可以对自己发出的照片”朋友圈“设置私密的权限,而分享的文章、链接和文字则没有这个权限,目的又明显了:

请发照片,发了别的没有管理权限,除非删掉。

从对发布内容的限制上

我们看看微信对不鼓励用户发送的内容设置了哪些限定:

1. 文字

  1. 喜欢转发文字的同学肯定很清楚,当你复制粘贴别人的文字朋友圈,或者从其他位置粘贴一句话发布到朋友圈时,只能显示一行;
  2. 喜欢在朋友圈发表长篇大论感慨的同学也肯定很清楚,你发布的文字,最多显示6行,超出的部分将以”全文“折叠。

2. 公众号图文

运营公众号的同学应该清楚,公众号的管理条例理由非常明确的一条:

以下行为均属严重违规
3.诱导行为

包括以下类型:

• 强制用户分享: 分享后才能继续下一步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分享后方可预订,分享后方可知道答案等。

• 利诱用户分享 :分享后对用户有奖励。包括但不限于:邀请好友拆礼盒,集赞,分享可增加一次抽奖机会等。

• 胁迫、煽动用户分享: 用夸张言语来胁迫、引诱用户分享。包括但不限于 :“不转不是中国人”“请好心人转发一下”“转发后一生平安”“转疯了”“必转”等。

严格到什么程度呢,公众号一旦出现诱导行为,会直接封停文章,并暂停该公众号的部分服务内容,同时给公众号运营管理发送处罚通知。

意图很明确:

别忽悠我的用户往他们的相册里乱发东西!

综上所述,从功能优先级上,“朋友圈”是低于“个人相册”的。

微信更鼓励用户在“朋友圈”内发布自己的生活记录,当然最好以照片的形式,而不是第二天自己看了都恶心的无病呻吟,也不是“不转不是中国人”的鸡汤励志图文。

“朋友圈”是为了记录自己的生活,我发什么真的不关你的事!

 

本文由 @野蛮人诺基亚 原创发布于人人都是产品经理。未经许可,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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