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表态互联网金融监管「顶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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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在中国支付清算与互联网金融论坛上,首次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顶层设计」发表声明。他谈到「目前,人民银行正在牵头制定《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将按照『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框架。」他强调「在监管规则和监管框架的设计上,应坚持开放、包容的理念。」

与对金融行业的严格监管不同,在互联网金融出现并快速发展的几年中,一直未有相关的监管细则出台。在缺乏监管的状态下,近年来以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 (P2P)、股权众筹融资和网络金融产品销售等为代表的新的金融业务模式——互联网金融,呈现出爆发式增长。据相关统计数据。截至 2014 年 9 月末,我国共有第三方支付机构 269 家,前三季度共发生支付金额 24.1 万亿元;全国 P2P 网络借贷平台 1400 余家、融资余额超过 1100 亿元,全国范围内活跃的股权众筹平台有 20 余家。互联网金融对提高金融服务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满足多元化的投融资需求,提升微型金融、农村金融的普惠性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互联网金融的高速发展也引发一些业内人士宣称互联网金融将颠覆现有的金融行业。针对这种说法,潘功胜指出「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一个行业如果过度自信和自满,这可能是一种不成熟和不理性的表现,并无益于健康、可持续发展。希望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合规经营、谨慎经营,要向社会展现互联网金融业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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