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法院判决百度需要为百度百科内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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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法院判决百度需要为百度百科内容负责

互联网法院判决百度需要为百度百科内容负责

2019年08月21日 18时21分

新京报报道,因认为网络用户在 “百度百科” 上对其已故父亲词条的编辑行为侵犯其父名誉,原告赵某将平台方百度公司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要求判令百度承担恢复词条原状、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6 元。 21 日上午,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认定百度公司构成侵权,应向赵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 6 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告诉称,2013 年 1 月、6 月,有网友对赵某父亲的 “百度百科” 词条进行了两次编辑,加入其父是 “大文贼” 字句、删除其父代表作中的歌剧剧本《红珊瑚》。上述添加侮辱性字句的行为经 “百度百科” 编辑审核发布并保留至 2018 年 7 月,其父代表作一直未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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