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如何看待跨境电商新税政策

税改原因

2014年8月1日,海关总署“56号文”生效,在政策红利刺激下,跨境电商进入指数增长大高峰。至今,一年半时间,迅速推行试点城市12个,各路神仙显神通,转型成为行业热点,有来自传统进出口贸易的企业,还有出口电商、传统国内电商、清关代理公司、国外电商公司、国外品牌自建、传统物流公司、跨国物流企业、传统连锁超市等等,嗅到商机后纷纷转型,代购大军也开始申请扶正,仅杭州一个城市2015年就新增了2300多家跨境电商,真真是一石激起千层浪。

B2B、B2B2C、B2C、C2C、O2O、S2C、F2C各种运营模式在跨境电商行业浮出水面,所谓欲速则不达,在疯狂兴起地背后,是一连串的黑洞。假货泛滥、恶意低价竞争、税负流失、链条管理混乱,乱象丛生。速生则乱,由乱而治。

税改细则(推测版)

此次改革出台相当迅速,针对进口,最大的变化就是--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不再按行邮税计税,即网购进口商品无法再享受到“应税额50元以下可享受免税”的优惠。

1、限值

单笔交易限制2000,个人年度最高20000。

2、关税

限值以下,免收关税,限值以上,按一般贸易方式征税,单个不可分割商品价值超过2000元限额的,按照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全额征税,比如轻奢包包等。

税改前:按照行邮税征收,共有10%、20%、30%、50%四个等级,且有50元免税额度。

3、增值税/消费税

不管有没有超过限值,均按照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增值税税额为17%*70%=11.9%。也有内部消息称,可能会稍低,按11.7%征收。消费税计算方法暂无消息,需要等到海关提供新税率的计算公式才可以确定。

税改前:目前没有增值税/消费税。

4、完税价格

以实际交易价格作为完税价格,含零售价、运费、保险费。

5、超限值商品的处理方式

超限值商品将被退单,改为一般贸易货物形式,走H2000海关申报系统报关。

举个简单的例子(均在限值内,消费税暂按70%计算):

图一:税改前后税价对比

(消费税计算方法未公布,此图仅供参考)

新税政策对电商企业的影响

业内曾有传言“必须是国内注册企业,并且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企业必须在国内注册公司开展相关业务,方能开展跨境业务”,但被判定为谣传。目前,跨境电商公司有在境外注册的,比如香港,有在自贸区注册的,有在国内注册的。海咖汇判断,国内注册的公司,在营改增后,可能会有抵扣红利,对于境外注册,类似天猫唯品会以及自贸区注册的企业,免缴营业税(增值税),故无抵扣一说。

目前,广州海关作为试点,流传电商企业,物流企业需要重新备案,目前没有收到确切消息,广州海关系统切换顺利进行,估计有两套新系统,一是广州海关对于BBC前期库存监控的系统,二是海关总署对B2C监控的系统,在4月8日前后肯定会有系统置换带来的不便,不过广州海关应该有应对措施,预计新旧系统同时上阵。

对于正面清单,也可以说成准入证,目前没有官方透露准确的消息,也可以说,大家不必担心,很有可能是逐步实施。对于正面清单的讲法,国外品牌需要在华注册,在国检备案,复核条件才能进口,就目前来看,BBC可以进口的商品(正规做法内)是不受影响的,对于二三线国外品牌是否能继续用保税备货模式BBC跨境进口,则需要看官方的正式文件。

跨境电商进口新政,就是对一般贸易的平衡,将来形成两大进口的官方模式,相互补充,消除由整化零的担忧,保障正常税收。因此,对于进口电商平台的进口采购,跨境不再是唯一的途径。

话说回来,除一般贸易和跨境进口,对于海淘,代购通常使用的是邮政个人物品和商业快件渠道,在这里我普及下这两者的区别:

邮政属于政府的个人物品的进境渠道,与万国邮联全球通用使用,也可以国外使用空运服务或其他国际运输服务,在进口口岸使用邮政清关和国内派送,包括个人物品,文件类,属于邮政系统内的业务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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