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大V“开撕”喜马拉雅,我们的版权保护走到了哪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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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 | 新京报记者 张婷

如果你也成长于网络时代,你一定记得不止一次,作家与平台之间围绕版权所产生的种种矛盾、争议与纠纷。最“轰轰烈烈”的一次,可能要数2010年-2013年间,贾平凹、韩寒、郭敬明等50名作家和出版人联名,针对作品被侵权集体向百度文库提起征讨、诉讼。事件最终以百度的道歉与赔偿告终。

之后,针对网络内容分发,版权付费的共识与监管逐步建立。但与此同时,各种盗版、侵权事件仍屡禁不绝。这背后的原因,到底是平台监管不力,用户恶意侵权,还是社会整体对版权仍缺乏保护与付费意识?

最近几天,作家曾鹏宇因自己的作品被盗用,未经授权被制作为有声书传播,与有声平台喜马拉雅FM产生不少龃龉。从事件的最新进展看来,双方已暂时达成“和解”。但层出不穷的图书版权侵权事件,仍然让我们疑心:版权保护在网络时代遭遇了什么新挑战?

2016年被称为知识付费元年,之后的两年间,知识付费风起云涌,成为下一个新风口。据估计,知识付费的经济规模2017年达到300-500亿,而这意味着各大平台对优质内容的竞争日益激烈。版权保护的共识已经达成,那么,我们需要的,是更多的诚意与行动。

作家与平台之争,一次典型的网络维权

这一次,作家与平台的版权风波,爆发在作家、微博大v曾鹏宇与有声平台喜马拉雅FM之间。

3月中下旬,《世上有颗后悔药》一书作者曾鹏宇,在准备签订有声书项目合同时,被合作方告知有声平台喜马拉雅FM上有该书的全本内容,而这未经曾鹏宇及出版方中信出版社授权。随即原定的项目合作被搁置,6位数的有声书版权收益也打了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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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鹏宇发布的维权微博

3月20日,曾鹏宇在他的个人微博发布维权帖,要求喜马拉雅FM对此做出道歉及解释,但未获回复。微博发布后,马上有多名作者确认,《爸爸爱喜禾》(蔡春猪)、《被美人》(唐小饭)、《若你我从此孤独终老》(张瑶)等作品均存在类似遭遇,在未经作者和出版方授权的情况下,被用户制作为有声书在喜马拉雅FM上传播。曾鹏宇在微博上发起征集,以“喜马拉雅FM助力盗版盗播”为话题标签,征集更多有同样遭遇的作者加入,并进行集体诉讼维权。3月21日,金融类媒体账号“金融街侦探”跟踪报道了这一事件。

随后几天,曾鹏宇不断在微博上发布多条维权微博,事件不断发酵。3月23日,喜马拉雅FM在官方微博发布《关于版权投诉的公告》,公告中对此事件表达歉意,并表示“不管付出多大的代价,对所有涉及侵权的作品,承诺坚决处理到底,并联合版权方开展平台版权自查,规范版权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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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发稿时,事件最新进展

曾鹏宇向新京报记者透露,喜马拉雅FM的副总裁及公关负责人此前也已与他取得联系,沟通后续处理与版权监督事宜。“我并非仅仅为了讨要版权费用,但需要(一个说法),平台有监管责任,应当完善版权监管。”

喜马拉雅FM副总裁姜峰在采访中向我们介绍,喜马拉雅拥有一套自身版权审核体系:原创内容被整合进版权管理资源库,用户上传的内容会经由机器自动审核;随后,也会有人工进行再次审核。“但用户上传的内容数量巨大,难免有纰漏,监管系统会进一步完善”。

至此,作家与平台算是达成了暂时的和解。关注版权问题的读者可能会同意,这是一次典型的网络维权:作者发现作品被侵权之后,利用网络发声,引起网友及媒体关注,侵权作品下架,平台进而道歉并开展完善监管服务。

过去十年,版权保护是进步还是退步?

每一次大声“维权”背后,意味着更多的作者,由于缺少曾鹏宇这样的大v发声渠道,主动或被动的选择了沉默。网络时代,各种文化产品洋洋洒洒层出不穷,但关于版权的争议,一直从博客时代伴随至今。如果以十年为一个节点,我们往回看过去十年,版权保护是进步还是退步了?

在曾鹏宇看来,尽管目前我们的版权保护仍然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但与十年前相比,已经好了很多。“十几年前我写博客,发现被抄袭或侵权,找过去人家根本不理你,觉得这不是个事儿。”

姜峰也认为近几年的有声版权完善了很多。2016年6月,喜马拉雅FM上线音频节目《好好说话》,音频付费逐渐被用户接受。“优质的音频内容,用户付费的接受度是很高的。国外的付费音频节目大多采用(作者跟平台间)收入分成模式,喜马拉雅也在引进跟采用这个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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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侵权的部分图书作品

在中信出版社编辑、《世上有颗后悔药》一书的责编看来,虽然平台有自身的版权监管系统,但各大有声平台上的侵权内容仍然十分普遍。仅在这一位编辑经手的图书中,《以幽默的方式过一生》、《完美关系的秘密》等都出现过在有声平台上被全本盗制有声书的事件。“在版权保护上,平台做得还是太不够了。”

如果说版权保护在过去十年产生了些许进步,那跟作者的一次次维权分不开。直接的抄袭者责任无可推卸,但作为平台方,应当履行哪些监管职责?无论是否完善,如今包括喜马拉雅FM等各大UGC(用户生产内容)平台都承认,平台对内容负有不可推卸的监管责任。这一看似理所当然的共识,实则来之不易。

2010年到2011年,贾平凹、韩寒、郭敬明等50名作家和出版人联名,共同发布《“315”中国作家讨百度书》。他们就作品被侵权向百度提起诉讼,他们在征讨书中写道,这种行为“偷走了我们的作品,偷走了我们的权利,偷走了我们的财物。” 法院最终认定,百度的行为构成侵权。百度之后发表公开致歉声明,删除侵权作品,并进行不同数额的经济赔偿。

而韩寒事后发的博文,倒点中了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

“希望作家维权联盟与百度能够和解双赢,我个人并不赞同维权联盟律师所提出的关闭百度文库的诉求,反而希望百度文库更加壮大,并创造出合理的互利模式,造福到更多作家和使用者。”

问题是,合理的互利模式是什么?

共识已有,如何实现创作者、用户与平台三方共赢?

11世纪活字印刷术发明之后,作品的复制品——书籍成为印刷商获取利润的产品。随之而来的,就是版权观念的逐步形成。南宋绍熙年间(1190~1194)刻印的王充所著《东都事略》,目录页上就已经有“眉山程舍人宅刊行,已申上司不许覆板”的声明。人人生来自由平等、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原则普及,则让作品版权作为个人劳动的成果被确立,如今已分别通过人身权与财产权,来保障作者对作品享有的权利。

而网络时代的兴起,让版权保护面临新的挑战。网络上充斥着大量侵权、盗版作品,传播方式的变革加大了版权监管的成本及难度。同时,伴随着网络的发展,与著作权(copyright)相对应,提倡版权开放的思潮著佐权(copyleft)也逐渐兴起。这个由自由软件运动而来的概念,逐渐发展壮大,形成了一个更为宽泛的观念,旨在促进知识的传播与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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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中国数字版权保护研究报告》 作者: 郝振省 编 版本: 中国书籍出版社 2008年12月

但这一理念更多地作为著作权的补充而存在,而非完全推翻原有的版权体系。作品的创作与生产,已经无可避免地加入了资本主义运作的整个商业体系,在更广泛的意义上,版权仍然是一个伴随着资本运行的商业概念。那么,它仍然需要在网络时代诞生的各种新型商业链条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与盈利的方式。喊出知识共享口号的平台或用户,应当思考的是:共享之后,作者的权益如何保障?

2016年,被称为知识付费元年。这一年,果壳(在行分答)、知乎(LIive)、喜马拉雅FM、得到等知识付费平台相继出现,知识付费用户迅速增长。2016年之后,知识付费呈现井喷式增长,形成了打赏、付费课程、付费问答等不同付费形式。根据科技媒体36氪的统计,2017年,随着用户需求提升、市场下沉及产业链拓展,知识付费的经济规模约达300 - 500 亿元,知识付费也因此成为新一个“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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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迅猛兴起的知识付费平台

近两年迅猛兴起的知识付费平台。

而知识付费、内容变现的大潮兴起之后,线上版权的保护变得尤为重要。在如今的商业环境之下,各大平台已充分认识到优质内容的重要性及稀缺性。各大平台技术发展日臻成熟,这意味着,对深具商业潜力的、优质内容版权的竞争会愈加激烈。内容生产者的话语权逐渐增加,整个社会版权意识会继续向好。

如何完善及开创知识付费模式下的版权保护?各大内容生产作者及平台,都在摸索这条新的道路。

在传统媒体中,《纽约时报》严格限制刊载内容的分享与传播,试图开拓与探索内容付费的商业模式;而《卫报》则允许第三方将它刊载的内容用于商业目的,但它同时要求,如果第三方平台想要获取《卫报》生产的内容,则必须在内容旁同时放置《卫报》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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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传媒时代欧美版权体系重构》 作者: 赵为学,尤杰,郑涵 版本: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2016年1月

上海交通大学人文与艺术研究学院教授徐剑分析,《卫报》的用意在于,获取了《卫报》免费内容的网站,将在不经意间形成一个以《卫报》为中心的广告网站群。使用这些免费内容的网站越多,这些广告就传播得越远,从而实现最终的盈利模式。

在音乐领域,今年年初网易云音乐与腾讯音乐(包括QQ音乐、酷我音乐、酷狗音乐)达成了版权资源共享合作——打破原有的各大音乐软件巨头试图争相垄断音乐版权的模式,将手中的版权资源共享,从而促进音乐作品更广泛的传播,吸引更庞大的用户流量,以更广泛分销的方式实现新的盈利增长点。

这些尝试,都说明网络时代的版权保护,面临新挑战的同时,也正在形成更加细致、更加有针对性的盈利模式。现在看来,各大平台对建立更加完善的版权保护机制,已经具备观念上的共识,那么是时候,拿出更多的诚意与行动,促进版权保护的落实。

而这些诚意与行动,才能最终促进创作者、用户与平台的三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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