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物美集团创始人张文中再审改判无罪

腾讯《一线》作者 孙宏超

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无罪,原判已执行的罚金及追缴的财产,依法予以返还。

此前,2009年3月30日,张文中被法院以诈骗罪、行贿罪、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附张文中简历:

张文中,男,汉族,1962年7月出生于山东。

1983年从南开大学数学系毕业后,又先后在中科院系统科学研究所、美国斯坦福大学攻读博士及博士后。

1994年,张文中在北京创立物美商城(后重组称为“物美投资”),并开设了第一家超市。

2009年张文中因诈骗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2016年10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2018年5月31日上午10点,物美集团创始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案再审,最高法改判其无罪。

随意打赏

提交建议
微信扫一扫,分享给好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