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违法刊登医疗广告,其为何频频超越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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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违法刊登医疗广告,其为何频频超越红线?

蓝鲸TMT 杨博丞

日前,有市民刘先生反映称,今日头条客户端中夹杂大量医疗广告信息,大部分为口腔医院广告,另外还有眼科或中医医院广告。“医疗广告之多,每下拉一段页面就有一个医疗机构的广告出现。”  

刘先生表示,自去年百度引发的医疗事件之后,随着相关部门的严管和2016年互联网广告管理规定的实施,这些医疗机构的广告很少再能看到,但现在感觉突然之间就在今日头条上涌现了出来。这些医疗机构广告不仅在一个频道里出现,如果以地区频道打开的话,当地的医疗机构广告就会出现。”  

对此,蓝鲸TMT查询得知,今日头条中的确存有大量医疗广告,这已涉嫌违反广告发相关法律规定。

进入今日头条的北京频道,很快便出现了“北京美年美康门诊部”、“北京京一口腔”等植入的医疗机构广告。除了植入外,今日头条的头条号内,也出现了“北京德胜门中医院”等医院的推广文章。

但通过相关资质查询后,这些广告本身及链接的网页广告内容,却未有医疗广告审查批文。随后,蓝鲸TMT在北京市卫计委的官网查询后得知,在今日头条内刊登广告的一些医院,甚至都没有到卫生主管部门进行过医疗广告的审批。

我们不禁想问,今日头条究竟是否有广告核查机制,为何没有取得医疗广告审批的医疗机构也能够堂而皇之的登上今日头条的页面。  

对此,工商部门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今日头条已涉嫌违反《广告法》和2016年实施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他们会就此开展调查。

据悉,广告法第四十六条也明确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广告法第五十八条中提道,“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医疗机构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而在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中第六条同样明确规定,“医疗、药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广告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广告审查机关进行审查的特殊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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