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连陷侵权纠纷 搜狐诉其擅自刊登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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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连陷侵权纠纷 搜狐诉其擅自刊登文章

8月17日,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搜狐)以著作权侵权为由,将今日头条的所有人和经营者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字节跳动)诉至法院。

搜狐诉称,“中国篮镜头”为搜狐体育下的自媒体公众号,搜狐对该自媒体公众号下的所有文章、图片等均享有合法著作权。字节跳动经营的“今日头条”网站未经允许,刊登“中国篮镜头”所推出《麦克克鲁姆35分哈达迪26+15 北控主场险胜四川》、《胡金秋砍22+17领5人得分上双 广厦主场轻取福建》等多篇文章,且这些文章及图片均明确注明了“搜狐体育独家稿件严禁转载”。

搜狐方面认为,今日头条全文刊登原告的原创作品,该行为对搜狐的著作权造成侵权,给搜狐带来经济损失。搜狐请求判今日头条的所有人和字节跳动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搜狐经济损失以及合理费用共计35万元。

事实上,今年4月,腾讯、搜狐因今日头条涉嫌侵犯其所属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就已对今日头条提出诉讼。

近年来,今日头条多次因版权问题陷入纠纷。8月11日,北京时间发布官方微博称,今日头条等部分平台及营利性机构未经北京时间书面授权,擅自转载“时间视频”的作品,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8月10日,微博因今日头条涉嫌非法抓取微博用户数据暂停第三方接口,并称如出现违反第三方协议的行为,会依法维权;2016年11月7日,北京博天恒业广告有限公司因认为今日头条侵犯了自己的“头条”商标专用权,将其诉至法院,索赔1亿余元;自2014年,《广州日报》、《新京报》、《楚天都市报》、21世纪网等都提出过今日头条侵犯自身版权的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7月25日凤凰新闻认为今日头条“不正当竞争”,恶意劫持其流量,将其诉至法院,并索赔2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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