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虫风波再引热议,技术真的“无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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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虫风波再引热议,技术真的“无罪”吗?

9月25日,零壹财经·零壹智库在北京召开“数据震荡——大数据风波与未来之路”主题闭门会,邀请持牌金融机构、非持牌放贷机构、系统服务商、大数据风控与营销公司等嘉宾,共同探讨行业风波影响下的未来发展。

剑指“ 超利贷 ”?

这一波 爬虫 公司被查的起因是什么?是行业内非常关注的问题,在闭门会上,也有多位嘉宾讨论。

光大银行智能风控中心总监祝世虎 认为,这次风波不仅仅是爬虫的问题,只不过涉及爬虫的企业最多,这次风波主要是整治 “超利贷”

从去年11月开始,为超利贷的提供IT系统、风控服务、数据服务这三个环节的企业都遭到了查处。

祝世虎解释,作为银行人,响应国家普惠金融的号召,通过 金融科技 为老百姓提供便捷、低利率的金融服务。

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银行人不仅要知道自己要做什么,还要知道在“信贷圈”别人在做什么。

这里,“超利贷”指的是利息超过36%的非持牌金融机构的贷款。

超利贷的IT系统为超利贷提供了支付通道;超利贷的风控系统主要有三个环节:

第一个环节是主动的流量选择和主动的敞口控制,第二个环节是风控模块(主要包括手机APP的人脸识别、基于通讯录的风控策略、多头信用评分),第三个环节是担保。

从去年的11月份,为超利贷提供IT系统的两家平台被通报,今年9月,为超利贷提供人脸识别的某家企业被查,为超利贷提供运营商数据爬虫服务的多家企业被查,为超利贷提供信用评分的某些企业也有牵扯,为超利贷做担保的两家平台也宣布暂停此类业务。多位与会嘉宾对这一分析表示了认同。

不过也有嘉宾认为,现在主要是整治 “ 套路贷 ”

据公开报道,今年2月26日,公安部召开过一次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套路贷”新型黑恶势力情况。

在此次发布会上,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政委曾海燕 向媒体通报,公安部党委高度重视打击“套路贷”新型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同志专门作出批示,杜航伟副部长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严打“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

此次发布会上公布,公安部门所做的工作主要是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将从事非法讨债、高利放贷以及“套路贷”的黑恶势力列为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

二是积极推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出台了《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对依法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三是挂牌督办了一批“套路贷”黑恶案件,派出十余个专家组赴多地实地督导案件侦办工作;

四是主动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的手段,对“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开展研判,及时发现“套路贷”的线索,部署各地实施打击。

“技术无罪” 不完全对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爬虫风波发生后,行业内讨论时普遍认为“技术无罪”,但是实际上在法律中和现实操作中,这句话应该重新理解。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主任邵晓玉 也分享了许多实际案例中的数据抓取和使用的民事法律风险。

她介绍,数据抓取和使用的民事法律风险,最主要集中在反不当竞争和著作权领域。爬虫爬取公开数据,有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是不当竞争。使用方式一定要注意, 所以一般常用的就是反不当竞争第二条——影响市场经济的行为,还有第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第十二条——对其他的经营者、网络产品构成伤害,造成他们不正常运营的行为。

她表示,技术是合法的,但是不等于企业使用这个技术的过程是合法的。爬虫在抓取数据时,内容需要非常注意,比如抓取的数据到底是普通的数据,还是是个人的信息、非公开的等等,这些都要审查。

此外,就是有法律保护的内容也是需要审查的,使用的方式要合理。也就是说,企业获得数据使用的授权之后,使用方式要按照法律的规定一步步来,特别是现在新的法律规定要出台,未来监管会更加严格。

她建议,经常爬取数据做分析的大数据公司,一定要自己内部做一些梳理流程。每一步的风险点都要有专门的审核,最起码能够降低公司一些相应的风险。

参与闭门会的互联网金融相关领域专家认为,数据交易的提供方和使用方,双方都有责任。

数据 提供方 主要问题,是可能存在过度采集、非法采集,同时数据提供方会尽量满足用户需求,可能会涉及到很多泄漏数据。

数据 使用方 的主要问题可能是转卖。好多公司在花钱用了数据以后,为了降低成本,会将数据转卖,这里面问题比较严重。他认为,现在还没有较好的手段来完全解决 数据安全 问题,这确实是目前市场的一大难点。

大数据产权是问题核心在闭门会上,大数据风控未来的发展方向是与会嘉宾非常关切的问题。

对这一问题,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系副教授、北大光华·百行征信·腾云天下征信数据分析与应用联合实验室主任王志诚 从根本原理上做了系统的梳理和主题演讲。

王志诚认为, 产权制度 是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基础,现在正是要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解决大数据的所有权的问题,就是建立一套规则和制度,从而大数据产业能够形成一个良性、公正的发展环境。

他认为,虽然目前很多公司的爬虫服务暂停,一些大数据风控公司因此受到打击,但是从长远来看,他是非常看好大数据产业的发展的。

他认为,大数据产业将成为人类的“第四产业”。他也很看好大数据在金融产业的应用,因为其实大数据产业最能够实现回报的就是金融行业,大数据在其他行业的应用要么需要政府付费,要么盈利缓慢。

产业要健康发展, 产权制度 起关键作用。

王志诚类比人类社会早期对土地的争夺,一开始也没有任何规则,直到有了产权制度,才能开始有规则的公平交易。他认为现在大数据的价值和稀缺性已经凸显出来,下一步要解决的就是所有权的问题。具体到个人隐私数据,他主张把个人隐私数据的所有权分为人格权和财产权。

人格权不可转让,财产权可以转让。在此基础上,他主张把数据按照个人隐私涉及的程度,分成四层:

第一层,绝对个人隐私,个人身份唯一识别信息;

第二层,交叉识别信息;

第三层,绕很多弯可以识别的信息;

 第四层,统计和公开的数据。

他认为,将来最隐私、最底层的部分肯定是政府或者比较有公信力的机构来持有和处理,第二层可以由一些业务相关往来比较多的公司来处理,第三部分可以共享,第四部分本来就是公开的,不存在隐私。

因此,不是凡数据都隐私,只是有一些数据有隐私,这是一个平衡机制。

未来,数字资产如何实现产权确权,确权的范围涉及到哪些权益要分配机制,这些都是待解决的问题。王志诚认为,运用 区块链 技术 可能是可以尝试的一条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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