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光辉:美国P2P的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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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光辉:美国P2P的成功经验

【编者按】P2P该不该一刀切?我们又能从美国成熟的P2P市场学到什么经验?

本文转载自未央网,作者何光辉,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由亿欧金融整理转载,仅供行业内人士参考。


P2P网络借贷这一新型互联网普惠金融的商业模式在美国等国外的发展相当成功,至今从没有发生P2P平台爆雷事件。

然而在中国,近年来爆雷事件频发引起广泛关注和争论。这种冰火两重天的境地发人深思。

P2P网络借贷是指出借人通过互联网渠道,将其资金直接借给从正规金融体系得不到贷款或贷款不足的小微企业和个人这类长尾群体。

于2005年在发达的英国起源后即在全球得到广泛认可,在美国也获得了长足的健康发展,其政府监管部门对这一自发的新兴市场持支持立场,尽管被正规金融机构排斥在外的群体占比非常低。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中国,被银行排斥在外的群体数量远远高于美国,而为其提供融资服务的P2P网贷市场自2007年诞生后曾经历迅猛发展,如今却陷入困顿。

这个在中国的发展空间远远大于美国的普惠金融市场因众多P2P网贷平台爆雷似乎陷入绝境。

那么,在被正规金融排斥的客户并不算多、金融普惠问题不突出的美国,专注于普惠金融的P2P网贷市场何以仍然成功?有哪些经验值得具有庞大普惠金融客户群体的中国借鉴?

美国政府非常重视和支持P2P市场发展,在解决金融普惠问题方面成效卓著。

美国的小微企业和个人融资需求很容易从正规金融体系得到满足,这是由于美国融资渠道多,融资体系非常完善,不仅直接融资市场非常发达;而且7000家左右的商业银行之间竞争激烈;更有甚者,政府还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和法律规范。

尽管如此,当有助于解决长尾人群融资需求的P2P网络借贷这一创新型模式出现后,美国仍不失时机地加以利用。

随着P2P平台涌现并可能对传统金融体系安全产生冲击之际,美国监管部门未雨绸缪,及时进行严厉监管而非封杀。

可以说,美国P2P网络借贷市场发展之所以成功的一个主要经验是监管法律体系完备,采取准入和过程监管,监管要求严格,市场定位明确,从而有效抑制爆雷事件发生的风险。不存在业务开展无法可依、监管部门责任不清的状况。

与中国没有P2P监管的强制性法律条文不同,美国有数十项相关的法律、法案和法规涵盖P2P监管,形成了完善的法律体系。

P2P平台除遵守联邦规定外,还需遵守各州的规定。 与之相对应,美国监管部门非常专业,涉及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消费者金融保护局以及州一级的监管部门,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权威性与中国基本只受各地区金融局监管形成鲜明对照。

基于强制性法律条文以及相对应的监管部门,美国对P2P网贷进行严厉监管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实行严格的准入注册制。

由于P2P平台借贷业务经营模式被认定为涉及证券范畴,因而需要持有证券经纪人执照,必须在SEC申请登记注册,获得许可后方可营业。

如果在全国开展业务,还需在业务经营所在州另行注册登记。

此外,还对出借人资格设置限制。由于准入门槛较高,资质低下的小P2P平台无法开业,因而避免了中国由于没有准入监管带来良莠不齐的混乱局面而埋下众多平台爆雷的隐患。

其次,强制P2P平台履行披露借款信息义务。

在SEC准入注册程序完成后,P2P平台撮合的全部交易需进一步向SEC提交募集说明书(prospectus)。

此后,平台还必须就每一笔新借款的项目信息及借款人特征及其信用记录,向SEC提交补充文件。要求与每一笔借款相关的信息公开透明。一旦发现平台向出借人发布虚假或具有误导性信息将受到严惩。

以经由美国最大P2P平台LendingClub审核通过的一笔贷款为例,平台提交的补充文件中的借款(票据)信息包括本金、利率、服务费和期限等。

其补充文件中的借款人特征信息包括就业、所在地区、月收入、家庭总收入、债务占收入的比重等。

此外,补充文件还应包括该借款人最新的详细征信记录,包括信用评分,信用额度及可用额度,违约账户数目、违约次数、违约额、距上次违约的月数,重大信用受损情况,犯罪记录等。

鉴于每天可能都有不少新增借款,平台每天都要一次甚至多次提交所要求的补充文件。

这种详细的披露要求在监管部门和市场监督下可以确保每笔借款的真实性,绝不会像中国那样出现假标、自融等集资诈骗现象;同时还为未来可能出现的借贷纠纷提供证据,降低了违约风险。

第三,监督存管银行资金流向。

美国P2P平台通常通过某家银行向借款人放贷,银行再将其贷款以票据形式出售给平台。

与中国托管P2P出借人资金的存管银行相关资金流向真实性几乎没有权威性监督与处罚不同,在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专门负责对流经银行的款项进行检查监督,防止发生P2P平台与存管银行合谋欺诈。

第四,设有破产隔离制度。

与中国数千家平台的借款人还款渠道因在爆雷后甚至被关闭而放大社会不稳定风险不同,美国为最大限度防范出借人权益受损,在网贷平台公司破产时,要求根据相关破产隔离法案另行设立特殊目的公司,接管并继续运营网贷平台原有的借贷业务。

借款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还本付息,让“老赖”无处遁形,从而使出借人资金不会因网贷平台公司停止运营而遭受新的损失。

综上所述,美国的成功经验表明,在严格监管之下,作为解决长尾人群融资问题的P2P网贷市场本身完全可以健康有序发展。

中国的网贷平台爆雷不断的根源在于缺少类似美国的全方位监管,包括市场强制性准入注册、借款详细信息披露、存管银行资金流向监督以及破产隔离制度设立等。

缺少专业权威的监管催生了诸多平台老板假借网贷之名而行诈骗之实,他们所作所为是“伪网贷”,歪曲了网贷市场的真正功能。

在中国,完全否定P2P市场是不可取的 ,因为融资需求无法从银行获得满足的个体工商户有6000多万个、小微企业约2000万家,此外,还存在众多的信用白户,而解决这类长尾群体的融资问题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这也是普惠金融被确定为一项国策的原因。

可以说,P2P市场在中国的发展空间巨大,对传统金融市场是有益的补充,具有不可替代性,一刀切的做法虽然简单,但需慎行。

笔者认为,应该借鉴美国的做法,从严加监管着手,还原P2P市场原有的面目,充分发挥其在金融普惠方面应有的作用。

事实上,一些排名靠前的合规平台经过数年的发展已经走上了良性发展之路,建议一些地方在清理违规平台的同时,最好为这类平台留有生存和健康发展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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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晓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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