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医患关系,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还说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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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医患关系,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还说了什么?

亿欧大健康12月28日消息,在今天上午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获得表决通过,将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这是我国卫生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该法律的出台意味着,国家从法律层面对医疗卫生健康领域里的社会关系和行为进行了规范。

全国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表示,立法目的在于三个方面: 其一,是落实宪法关于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保护人民健康的规定;其二,是引领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大局;其三,是推动和保障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

亿欧大健康查阅中国人大网公开信息,该法律草案自2017年12月22日首次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截至2019年12月23日,草案已经先后经历4次审议。

12月24日,北京民航总医院急诊科副主任医师杨文在诊疗过程中被患者家属的恶性伤害,后抢救无效身亡一事引发了业界热烈讨论,舆论一时推上风口浪尖。 有行业人士认为,该法律的出台恰逢其时。

该法律规定:

全社会应当关心、尊重医疗卫生人员,维护良好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共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国家采取措施保障医疗卫生人员执业环境。

不仅如此,在23日进入四审后,该法律被做出了三个修改,恰好是与医患接诊和就诊流程相关。法律中提到,手术不必非要取得“书面同意”,这一表述在四审稿中为“手术必须取得书面同意”。此外,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丛斌建议,在“院前急救”条款后增加限定性规定,即“对危重症患者的急救,不得以先付款为条件而拒绝或拖延急救。”该条建议也被采纳。

除了上述相关内容,该法律还囊括了包括药品供应保障、健康促进、资金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共十章110条内容,体现了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和促进健康,以及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决心。

值得注意的是,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将“强基层”放在较高位置。 在该法律中,国家也通过推动分级诊疗、鼓励社会办医、家庭签约等多个角度作出指示。

一方面是体现在体制机制上。 法律提出,推进基本医疗服务实行分级诊疗制度,引导非急诊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并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需求,整合区域内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资源,因地制宜建立医疗联合体等协同联动的医疗服务合作机制。同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医疗服务合作机制;

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与居民签订协议,根据居民健康状况和医疗需求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另一方面,体现在针对基层医疗服务人员的关注力度。 例如对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实行薪酬津贴、职称评定、职业发展、教育培训和表彰奖励等方面优惠待遇。此外,法律还指出,要加强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建立县乡村上下贯通的职业发展机制,完善对乡村医疗卫生人员的服务收入多渠道补助机制和养老政策。

“怎么样能使全国的老百姓,能够病有所依,能够少花钱多治病,不能把健康领域作为一个纯粹的市场经济领域来对待,作为一个公益性的事业去对待。”丛斌说道,“我们把卫生事业搞好了,为老百姓所想、所盼,在制度体系上能够满足老百姓的需求,这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政治工作。政府该干的事就得干,医疗机构该做的事就得做,你不能马虎,不能含糊。”

编辑:郭铭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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