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便利店售药试点达58家,超额完成2019年目标后的挑战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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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便利店售药试点达58家,超额完成2019年目标后的挑战在哪?

亿欧大健康9月16日消息,据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药监局了解到,在便利店试点售药服务的药师配备、相邻药店间距等准入要求放宽之后, 目前,北京包括物美、京客隆、屈臣氏等连锁便利店企业已有共58家店铺可提供售药服务,超额完成了今年3月定下的50家试点目标。

便利店售药看似新鲜,实则早有规范可寻。1999年6月出台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里就曾指出,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商业企业可以零售乙类非处方药。不过,由于药品零售企业审批的特殊性,便利店行业鲜有涉足售药领域。

2018年12月1日,京客隆超市饮下“啖头汤”,旗下的京捷便利店上架部分非处方药和医疗器械。 据了解,该门店上架的相关产品包括四季感冒片、板蓝根颗粒、维生素B1、退烧贴、雾化器、体温计、血压计等。此后,北京便利店试点售药服务就进入加速阶段,至今已完成50家年度目标计划。

一个不可忽视的推动因素是政策的利好。 2018年10月,北京市商务局联合市发改委、财政局等六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便利店发展的若干措施》通知称,连锁便利店可按有关标准申请零售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申请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可由企业总部统一配备质量管理人员。

为配合该政策落地,北京市食药监部门还出台了可供便利店出售的药品目录。此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北京市商委相关负责人透露,北京市政府将按总投资的5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金额的标准,对便利店商业流通发展给予资金支持。

今年4月28日,北京市食药安委和北京市药监局联合下发《关于试点在连锁便利店为市民提供乙类非处方药等销售服务的通知》,进一步推动便利店试点销售乙类非处方药进程。“我们确定了‘坚持标准、确保安全,质量优先、兼顾便利,试点先行、企业自愿’的试点工作原则。针对人员、面积、距离等企业较为关切的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支持。”北京市药监局相关负责人称, 北京目前有几类要求被放宽,如执业药师配备,只要求连锁便利店总部至少配备1名执业药师,而零售门店不做单独要求。

事实上, 北京的一系列动作只是药品零售行业变革的前奏。 2018年7月,沈阳市政府法制办公布《沈阳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细则》指出,“以连锁或特许方式经营非药品的企业可以申请经营乙类非处方药专柜”。而就在上个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在加快连锁便利店发展的相关改革中,也提及简化乙类非处方药经营审批手续试点。

“全国一盘棋”少不了企业方的参与,从这一角度来看,或许还有药品高毛利率的影响。 《2019中国便利店发展报告》显示,2018年中国便利店TOP100企业中,毛利率在20%以上的占七成;而智研咨询的研究数据则指出,2018年上半年,267家医药上市公司整体毛利率达39.87%,并预测未来上市公司OTC品种毛利率将有所提升。

但另一方面也需要注意, 便利店进军售药服务所面临的挑战依旧不小。 按照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北京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要求,大型购物中心和繁华商业街区开办经营类别为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使用面积不得少于20平方米。这在一定程度上压缩了其他货架品类,进而可能影响门店坪效。

更为严峻的是问题在于, 我国执业药师供需缺口较大。 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人数为46.8万人,其中注册于社会药房的执业药师41.8万人。而对比同期44.9万家左右的零售药店,想要实现《药品零售规定》中关于“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至少1名具备相当于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的规定,显然是个棘手挑战,更遑论便利店要从这本就不充裕的药师群体中“分一杯羹”。

如何破解这一系列“放”与“管”的矛盾,将是摆在便利店入局售药业务的下一个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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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铭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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