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重磅!证监会重启IPO,股市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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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介绍,证监会将重启IPO,进一步改革完善新股发行政策措施。邓舸表示,证监会推进场外配资清理工作基本完成,清理5754个场外配资账户。要求证券公司严把开户审核。

新股发行制度,IPO将重启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6日表示,证监会完善新股发行制度,重启新股发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修订草案等将向社会征求意见。当前,先恢复前期暂缓发行的28家已缴款的企业的发行,预计2周左右的时间内先发行10家企业,剩余18家企业在年底前发行。

邓舸6日表示,证监会完善新股发行制度,重点围绕巨额资金打新、监管发行条件、加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等事项,提出了改善新股发行的措施。

一是针对申购新股对货币市场的影响,针对投资者卖老股打新股,取消新股申购提前缴款,改为确定配售数量后缴款,同时强调新股申购应为投资者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行为,证券公司不得替投资者全权委托;

二是调整发行监管方式,将一部分审慎监管要求的发行条件调整为信息披露要求;

三是公开发行2000万股以下的小盘股发行,取消询价环节,由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定价,以降低中小企业发行成本;

四是加强对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建立摊薄回报机制;

五是强化中介机构监管,落实中介机构责任,建立保荐机构先行赔付制度,完善信息披露抽查制度,进一步提高信披质量,明确审计机构为勤勉尽责标准。

邓舸表示,取消新股申购预先缴款制度,涉及交易所系统改造工作,证监会将结合交易所和中登公司进行系统技术改造,由于相关规则修订和系统需要准备时间,证监会先按现行制度恢复前期暂缓的28家中已经缴款的10家公司,在刊登招股说明书前,需要履行会后事项,需要两周准备时间,剩余18家公司将在年底前分批发行,证监会将合理安排审核进度。

邓舸表示,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是资本市场的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安排,本次新股发行制度完善继续坚持市场化、法制化方向,取消新股申购预交款,加强中介机构监管等,本次完善新股发行制度朝着新股发信注册制改革迈出了坚实一步。

  IPO重启后股市怎么走?

第一次重启:延续下跌

1994年12月新股发行重新启动后,大盘继续探底,并在次年的1月19日达到前期下探至571.36。期间最大跌幅达到17.82%

   第二次重启:小幅下跌

1995年6月重启新股发行后,6月12日大盘已经跌破700点,至7月初,大盘已经跌至610.33点(1995年7月4日),期间最大跌幅为13.92%。

  第三次重启:大幅上涨

1996年1月3日重启后,1月19日探底512.83点后,一路上行,展开一轮大牛市,在当年年底飙升至1258.69点,并于2001年6月14日达到2245.44高点,期间最大涨幅达到257.02%。

   第四次重启:震荡下跌

2001年11月2日后,市场经历三年的震荡期,并于2003年11月13日达到1307.40低点。本轮IPO启动期间内,市场震荡下行,跌幅达到21.86%。

  第五次重启:延续单边下跌

2005年1月23日后,新股恢复发行。期间大盘延续单边下跌趋势,跌幅达到13.15%,并于2005年5月24日达到1057.54低点。

  第六次重启:大涨大跌

  2006年6月5日,新老划断第一股中工国际[0.20% 资金 研报][0.20% 资金研报](002051)招股,虽然导致了短期市场的回落,大盘从1700点附近最低回落到1512.52点,但随后很快就创出新高,此后更是一路上涨到6124.04点(2007年10月16日)。随后,全球股市暴跌,至2008年12月6日新一次暂停时,上证综指已经跌至1800点附近。

   第七次重启:大幅下跌

尽管本轮重启周,大盘延续上涨趋势,到2009年8月4日达到3478.01高点,但此后持续三年的震荡下跌,到2012年12月达到1949.46的低点。重启期间,市场下跌幅度超过30%。

   第八次重启:探底反转

2014年1月IPO重启以来,沪指震荡走低后,一度创出1974的调整新低,随后大幅上涨,一路走高,开启一波罕见的牛市行情。沪指最高到5178点。

总体来看,新股重启对于上证指数的影响偏于负面,但影响有限;在8次IPO重启后,仅有1996-2001、2006-2008年,2014年出现牛市的大幅上涨,其余阶段均为下跌,幅度为10-20%左右。IPO重启前后,市场大多延续变更之前的趋势,IPO不是市场的拐点标志,但却是历次市场上涨或下跌的加速器。

证监会优化并购重组审核流程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6日表示,为优化并购重组审核流程,提高审核效率,提升并购重组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证监会实施并购重组审核全流程优化工作方案。

具体安排如下:一是改进审核模式,由法律、财务审核人员随机搭配的双刃审核模式调整为3人固定分组模式,分法律、财务、行业三个方面审核,同时,根据各行业上市公司家数、交易活跃度,参考前两年并购重组标的资产行业分布,兼顾交易所行业监管分组安排,将全部行业分组,与审核小组对应。

二是调整审核中心。坚持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审核理念,除了合规性以外,审核重点关注信息披露的全面性、充分性、一致性和易懂性。

三是优化内部流程,分交易类型审核,非关联交易申请预审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经预审无重大问题的,可以不发反馈意见直接提交重组为审议。借壳上市和关联交易申请,预审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改进审核专题会机制,增加会议次数,压缩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从目前的每周固定召开审核专题会调整为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不固定时间。实施批量上会,借壳上市以外的重组申请,重组委会议批量集中审议,每组安排4-6家,重组委会议可酌情决定是否要求当事人及中介机构代表到会陈述意见和接受重组委委员问询。

四是加强中介机构监管。针对小错不断的中介机构,累积多次的可以降级评定,强化中介机构责任,在重组报告书中增加专项披露,中介机构应当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责任。

五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内幕交易查处力度,遏制利用并购重组信息炒作、套利行为。日常监管集中关注并购重组信息披露,对信息披露不真实、忽悠式重组、不履行重组承诺、财务欺诈、侵害投资者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六是严格审核纪律。要求审核全过程全程留痕,每个环节均有相关人员签字备查。严格会见制度,规范审核人员与申请人或中介机构的会见程序,严禁审核人员与申请人或中介机构私下接触。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将不断总结经验,顺应监管转型要求,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提升并购重组审核效率。

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听证规则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6日表示,证监会发布证监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自12月4日起实行,以保障证监会和派出机构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听证规则共27条,主要内容包括规则适用范围;听证处罚范围,一是新增5类要求可以听证的行政处罚,如吊销期货业务许可证、暂停期货从业资格等,二是调整经济制裁类听证,三是新增听证范围例外条款;行政相对人权利,一是以独立条文列举行政相对人权利,新增行政相对人可申请查阅证据的权利,二是新增告知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听证主持人,保障行政相对人行使权力;新增部分规则制度。

此外,还对公开听证、当事人义务、证监会职责等事项进行了规定。

银河、申万宏源、中信建投被暂停新开证券账户一个月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6日表示,证监会正式对七家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对中国银河证券、申万宏源、中信建投采取暂停新开证券账户一个月的监管措施,对深圳融通采取责令改正、暂停办理特定资产管理计划6个月的监管措施,对富安达基金、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千石创富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办理特定资管计划3个月的监管措施。

  证监会:对6宗新三板违法违规案进行行政处罚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6日表示,证监会首次对6宗涉新三板违法违规案进行行政处罚,当前已进入事先告知程序,其中包括了一宗大股东违法减持案,2宗信息披露违法案,2宗操纵股票案。

邓舸表示,新三板市场是我国多资本市场的组成部分,必须实施有效监管,要对新三板市场的信息披露、内部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要给予行政处罚,与主板统一的执法标准,对各类违法行为严惩以形成震慑。

证监会:推进场外配资清理工作基本完成,清理5754个场外配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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