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授为迅雷链克澄清:不构成I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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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围绕迅雷链克是否属于ICO的讨论在学界小范围展开,法学系专家纷纷建言献策,让我们来看看 金融 学教授胡捷发布了一篇名为“如何判定迅雷是否触碰了IMO的红线?”的金融类推文,文中明确指出,迅雷在出售玩客云的环节和用户运行玩客云的环节,没有涉及非法集资,不构成IMO。

胡教授在本文中围绕“链克是否涉嫌非法集资”展开分析,因为不论是ICO还是IMO,其问题的本质焦点就在非法集资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对非法集资给出的定义是:“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 投资 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所以,迅雷的玩客云与链克,到底是普通销售还是非法集资,关键是要看在硬件玩客云和现金的交换完成后,迅雷对于用户,是否仍然背负在未来一定时期内偿付现金或者回报实物的未尽义务。

实际情况是,迅雷奖励给用户的链克是用户在使用玩客云的过程中提供存储、带宽、计算等资源获得,而不是回报之前购买玩客云时所付的现金。购买了玩客云但不加入玩客奖励计划的用户不会得到链克。另一方面,玩客云自身也是物超所值的,除了共享计算节点功能,玩客云还提供了终生极速下载的全力与个人云盘权利。极速下载的市场价值是145元/年,如果以3年计算,终生极速下载服务价值435元。玩客云配上一个用户自己购买的5T移动硬盘(约1200元),即可享受5T的个人云盘服务,市价约为2000元。但是玩客云的平均售价仅为328元,属于物美价廉的高 科技 产品。

由此,我们就可以得出结论,迅雷在出售玩客云之后,没有未尽义务,不管是以法币支付的义务,还是以其它形式回报的义务,都没有。也就是说,迅雷在销售玩客云的环节没有涉嫌非法集资,不构成IMO。

随着链克业务的运营,行业内对于玩客云与链克的质疑之声逐渐散去,迅雷 区块链 创新的未来发展前景无隐忧,或将进一步吸收用户加入共享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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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授迅雷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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