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i黑马  •  扫码分享
我是创始人李岩:很抱歉!给自己产品做个广告,点击进来看看。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通知指出,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文章评价
央行: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匿名用户
发布
发布

    随意打赏

    提交建议
    微信扫一扫,分享给好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