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露思为何要换身份恰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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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与网红虽然都是吃“流量饭”的职业,但不同的“权力结构”“价值判定标准”“养成模式”,决定了二者的“数字自主权”“程序正义”“变现路径”“生命周期”等等方面,都有着本质性的区别。


以往只有过气艺人明星会转行做网红,或者偶尔去“玩票”带个货,但没有任何一个艺人会在当红的时候,主动放弃明星身份,跑去当专职网红、靠带货为生。


赵露思是第一个,可能不会是最后一个,但绝对是一个典型案例。


赵露思,用自己的花样表演,给我们完整演绎了一出精彩的戏码,如何制造话题、形成人设、直播带货、多渠道创收,甚至不惜放低身段,成为网红?


本质的原因,可能并不仅仅因为钱。


那么,同样是恰饭,明星和网红到底有什么差别?


在展开正文之前,先插播一句,从个人感性上,其实我很喜欢赵露思,我认为她是目前娱乐圈少有的有着“灵性”“鲜活”的灵魂,但这篇文章从逻辑和理性上,要评价她一些行为,确实避免不了。


既然纯理性,那本文就只探讨四个没有任何正负倾向的名词。


第一个词叫“数字自主权”。


网红在网络上,基本上拥有无上限也无下限的自主权。随便举个例子,韦雪,她主动公布的那些“豪门贵妇”的过往,如果放到明星身上,那是妥妥的负面。但对于网红身份来说,不管是极端炫富,还是争议性的价值观,只要能快速吸粉,那都是“结果正义”。


在这个结果正义下,网红们,有人靠吃屎求点赞和关注,有人把酒、醋、油当水喝,有人扮演黑帮老大,整天聚众斗殴……


而当赵露思这样的明星,拥有超过3122万粉丝的微博账号果断注销,换平台直接成为该平台首位粉丝突破2300万的艺人,为的就是获得网红的“数字自主权”。


而获得这种“数字自主权”的代价,或者说前提,就等于退出了娱乐圈。


毕竟,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一位在营业的明星注销过微博,这就好比职场人没有微信。


明星之所以如此注重微博平台,是因为其对于明星的重要作用:一个持续与粉丝保持联系的平台,可以随时保持在场感;作为宣发的重要渠道,可以在必要的宣传推广时,放大声量与价值;更独特的价值在于,舆情回应。


如果说前两个作用其他平台还可能有一定替代性的话,那当出现负面新闻或公众误解时,明星通常都会选择在微博发布声明进行澄清、解释或道歉。无数事实也证明,第一时间在微博发声,有助于表明态度、控制事态发展、引导舆论走向,避免谣言进一步扩散。


也因为此,微博数据 (如粉丝数、转评赞等) ,也成为品牌评估明星商业价值的重要参考。


第二个词叫“过程公正”。


对于赵露思助农这事,到底是结果重要,还是“过程公正”更重要?


在我看来,真的助农还是割韭菜,那都是讨论结果,并不一定重要。


而对于粉丝眼里的网红,最重要的是结果,是共情,过程并不重要。


前两年有个大火的国产电影《消失的她》,透过情节讨论的是大概同样的问题。沈曼等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证据,但最终非法证据被排除。所以,哪怕结果再正确,还是要保证过程的公正。


而对于赵露思助农这个事,叙事结构,目前来说,都是集中在“结果上”:一个邻家小妹,哭着跑过来,抱怨人心险恶、资本压榨打工人——那一定就是资本家错了。结果只要是“做公益,自己不赚一分钱”,那就百分百支持。


但我以为,助农作为一个慈善行为,更应该注重“过程的公正性”,特别是要对此向公众 (给你的慈善出钱的人) 出示有效的实实在在的证据。


特别是明星,是严谨的“艺术家”,遇到同样的事情,是会去公示过程中怎么做的。比如韩红,比如李连杰的壹基金,被广泛信任,最核心的还是对于慈善的全流程,足够公开透明。


程序正义或者说过程的公正性,对于恰饭而言,就是整个恰饭的全过程,是不是都是能晒在阳光下的?


如果只是结果或者哪怕初心都是好的,但过程中间有问题,那都是刑事诉讼中所说的“毒树之果”。


第三个词叫“变现路径”。


传统观念中,明星与网红虽然都是吃“流量饭”的职业,但不同的“养成模式”和“变现路径”,决定了二者有着本质性的区别。


明星依靠艺术作品建立声望——电影、电视剧、音乐作品是他们的立身之本。通过作品获得流量和认可,再通过广告代言、商业活动实现商业价值,这种路径经过几十年发展已经形成成熟体系。


网红则截然不同。他们的兴起不依赖传统艺术作品,而是依靠人设打造、话题制造和直接的内容变现。网红通过社交媒体平台积累粉丝,通过直播带货、广告植入、内容付费等多种方式直接实现流量变现。


对比而言,明星重在作品,要兼具艺术创作、赚钱和荣誉;网红本质上是销售,重在卖货赚钱。


明星比网红的要求更多 (颜值、演技、口碑、公众好感度) 等,难度无疑更大,但综合收益也更大 (拍戏、综艺片酬、代言费、带货提成等,更是自我实现等心理价值)


所以,某企业“公主”会选择去拍戏,而不是做网红;黄圣依宁可上综艺,也不想参与杨子直播带货。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网红火了之后,就争取拍电影电视剧的机会 (哪怕片酬很低) ,努力去成为明星。


那赵露思已经是明星了,怎么还要“逆行”?可以看作是变现路径不得已的重新选择。


在经纪公司分配不公的情况下,通过作品积累人气,再去实现商业价值,这个过程在她看来可能过于漫长且多层分流,自己最终能够获得的收益比例可能十分有限。


网红模式则大大缩短了变现路径。通过直播带货、种草、短视频广告等内容形式,网红能够直接面对粉丝实现销售转化,赚的是“快钱”。


我更愿意相信,赵露思的此次事件,并不是头脑一热,而是一次精准计算的商业决策。


第四个词叫“生命周期”。


有句老话,那谁给你关上一扇门,一定会给你开一个窗。


恰饭也一样,很快能吃着的一定不长久,吃得慢的有更大概率能慢慢吃。


网红模式虽然变现高效,却存在着致命缺陷——生命周期短暂。网红经济的本质是注意力经济,而公众的注意力是极易转移的。今天的热门话题明天就可能被遗忘,今天的“一姐”明天就可能无人问津。


纵观中国网红发展史,从早期的芙蓉姐姐、凤姐,到前两天刚刚又一次退网的辛巴,再到各类短视频网红,能够维持长期热度的少之又少。即使是顶级网红,也需要不断制造新话题、新内容来维持关注度,这种压力常常导致价值观扭曲和底线丧失。


相比之下,演员艺术家的道路虽然漫长,却可能走得更远。陈道明、梁朝伟、惠英红等演员依靠经典作品建立了持续数十年的职业生涯,这是任何网红难以企及的艺术生命力。


这也是为什么,赵露思事件发生后,会有如今如此大的声量。


成为明星比成为网红难得多,但收益更大,作为明星的赵露思,却选择成为行业第一位“逆行者”。我们最该好奇的,可能也不是背后的原因,而是结局。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长三角momo ,作者:Mo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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