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股东纠纷:蚂蚁金服提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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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早报记者龚琼

借助余额宝升级为国内一线基金的天弘基金,内部几大股东之间出现矛盾。昨日,天弘基金控股股东蚂蚁金服提出仲裁请求,要求裁决天弘基金第三大股东内蒙君正缴纳出资6943万元,否则将解除内蒙君正的增资权和增资资格。“裁决确认蚂蚁金服依法持有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1%的股权。”蚂蚁金服在仲裁请求中提出。截至发稿时间,内蒙君正方面尚未对此事进行回应。

蚂蚁金服11.8亿认购 控股天弘基金

成立于2014年10月的蚂蚁金服,在更名之前原名为“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是阿里集团旗下子公司。2013年6月,蚂蚁金服旗下支付宝联合天弘基金推出互联网理财产品余额宝。借助余额宝,天弘基金地位急升,资产规模已超过华夏基金成为国内最大基金公司。

2013年10月10月,内蒙君正发布的公告显示,“阿里巴巴拟以4.50元的价格,认购天弘基金1元注册资本出资额,共认购天弘基金26230万元的注册资本出资额;内蒙君正拟以4.50元的价格,认购天弘基金1元注册资本出资额,共认购天弘基金1542.9万元的注册资本出资额。”

这意味着蚂蚁金服以11.8亿元获得天弘基金51%股份,内蒙君正以6943万元价格增资天弘基金。在此之前,天津信托、内蒙君正、芜湖高新为天弘基金三大股东,分别持有48%、36%和16%股份。增资之后,蚂蚁金服持股51%、天津信托持股16.8%、内蒙君正持股15.6%、天弘基金管理层持股 11%、芜湖高新持股5.6%。

被指未出资 内蒙君正被提出仲裁

蚂蚁金服方面昨日透露,2014年6月,天弘基金向蚂蚁金服、内蒙君正和4家天弘基金员工持股主体发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通知书》后,内蒙君正并未按《增资与认购协议》约定向天弘基金缴纳任何出资额,反而去函天弘基金,以增资扩股国资评估存在问题为由,要求天弘基金及相关各方停止增资扩股。

昨日,蚂蚁金服方面对外公布了对内蒙君正的仲裁请求,其中包括“裁决内蒙君正向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缴纳出资额6943万元,并支付自2014年7月1日至生效裁决所确定的给付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裁决确认蚂蚁金服已履行《增资与认购协议》,依法持有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1%的股权”“裁决内蒙君正履行《增资与认购协议》的约定,配合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理完成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协助将蚂蚁金服登记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1%的股东”“裁决如果内蒙君正在生效裁决所确定的给付日不履行缴纳出资义务,解除内蒙君正的增资权及增资资格”等多条内容。

截至发稿时间,内蒙君正方面未对此事进行回应。对于此次股东矛盾是否会对余额宝用户造成影响,蚂蚁金服方面表示,不会对余额宝用户造成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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