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贷”“畅贷网”等理财计划到底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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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P2P 11月27日报道】11月25日,央行对于P2P网络借贷的非法问题进行了三项界定:

第一类不合格借款人导致的非法集资风险。即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未尽到借款人身份真实性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借款人的名义发布大量虚假借款信息(又称借款标),向不特定多数人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房地产、股票、债券、期货等市场,有的直接将非法募集的资金高利贷出赚取利差,这些借款人的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第二类是典型的庞氏骗局。即个别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募集资金,并采用在前期借新贷还旧贷的庞氏骗局模式,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后用于自己生产经营,有的经营者甚至卷款潜逃。此类模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

第三类则为当前相当普遍的理财-资金池模式,即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产生资金池,此类模式下,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而就在三项界定发布后,第三类的理财—资金池模式热议纷纷——目前人人贷(理财在线)、畅贷网(畅赢理财计划)等网贷机构推出的理财计划到底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呢?还是正规的P2P网贷创新方式?针对这一争论,我们看看业界是如何评论的。

业界人士赵勇表示:“央行规定的理财资金类模式很明显的提到了两点:1、平台设计理财产品在有投资人有钱的情况下直接发放给放贷人;2、在未有资金的情况下先归集资金,而后在寻找放贷人。这两种不管如何,平台都存在归集资金这一点,说的明白一些就是其实就是利用募集资金进行其他项目的投资,赚取中间的利差。这与央行规定的相差无几。”

相对于赵勇的评论,其他网贷界的从业人士却认为央行的规定与目前网贷的核心内容有所出入,不能完全就认定机构是非法集资行为。

云南某网贷人士表示:“外界对P2P理财产品存在一定的认识误区,它完全属于一种新兴的互联网金融产品。目前多数网络理财产品的操作模式,是在资金募集完毕之后会根据产品说明书进行分散投标。”

北京某网贷人士也表示:“央行的界定非法集资有两个重要的因素,1、募集资金形成资金池;2、资金进入平台用户。但目前一些网贷公司都是打散的投标方式,同时资金归集都不是到平台方,而是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平台根本无权利进行挪用资金。所以不存在资金归集平台这一说,也不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一谈。”

对于上述人士的争议,DOP2P认为目前已经存在多起携款私逃事件,央行的界定明显是加速网贷行业发展,一是剔除大量不合法的违规平台;二是趋势正规机构快速前进。而这一切都是为了投资人、借款人、平台方的利益而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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