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风暴的影响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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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咕噜网编辑】

一、背景概述

2016年,互联网金融正式迎来规范元年。近期,关于强化互联网监管的政策密集而出,4月14日,国务院组织14个部委召开电视会议,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有关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项整治,为期一年。同时,公安机关将与有关部门展开密切合作,集中整治互联网金融风险,一场严厉的互联网金融监管风暴箭在弦上。

二、专家点评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2015中国互联网金融影响力60人、国内首部《互联网+普惠金融》著作作者曹磊、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拍拍贷CEO张俊,分别从互联网金融野蛮发展的原因、制度缺位带来的影响、整治带来的影响及利好公司进行深入分析。

2.1发展原因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e租宝、泛亚、中晋系等大资金量跑路时间时有发生,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指出当前互联网金融野蛮生长的原因是有三:

原因一:市场需求。投资者需要理财收益,但基金理财收益低(一般只有2%~5%)、炒股市场不景气风险大,而互联网金融理财特别是P2P网贷类的理财产品,收益高(8%~15%,甚至有的能超过18%)。

原因二:企业需求。融资难问题一直困扰着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发展,而如今政府对普惠金融的大力推进,通过P2P公司、众筹公司、在线供应链金融公司等,企业能够快速高效的解决融资难问题。

原因三:制度缺位。P2P类互联网金融公司,在早些年发展的时候,市场没有明确的制度规范,直到2015年,“一行三会”开始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但前置审批规范不明确、准入门槛低的问题一直存在。

基于上述三点,以及互联网金融的爆发性、扩张性以及无边界性,导致互联网金融快速野蛮发展,成为行业“三无”(即无审批、无牌照、无门槛)。

此外,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拍拍贷CEO张俊认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野蛮生长不是始于今日,从2013年起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大热开始,由于行业没有什么门槛,各种各样的公司、平台纷纷都以互联网金融的形象示人。在这个庞大的群体中,真正以互联网技术来解决用户金融需求的平台并不多,相当多的是原来线下的小贷公司、财行,甚至是高利贷公司、骗子公司。对他们来说,借着互联网金融概念的兴起,浑水摸鱼,互联网反而增加了他们获取客户的渠道。

张俊进一步指出,但实质上,他们并不是互联网金融的公司,他们在利用大数据风控、利用互联网方式降低借贷门槛,实现普惠金融上毫无贡献。随着他们自身风险的发酵,从2015年开始他们的风险集中爆发出来。这就使得互联网金融行业在今天看上去风险很高,实际上我们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在这些出问题的平台,基本都不是互联网金融公司,他们的金融业务模式和互联网没什么关系。在没有互联网金融概念之前,这些公司和平台就已经以别的形式和名称存在了。

2.2制度缺位影响

这要一分为二地看,管得过早、过严、过度,就很容易出现“一管就死”现象,整个互联网金融市场就热不起来,成了“一潭死水”、不温不火;而若长期放任不管,那就容易使得市场失控,也得不到长期健康运行,整个互联网金融市场秩序就建立不起来。此外,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国内首部《互联网+普惠金融》著作作者曹磊认为,就具体而言,制度缺位(暂时的缺位)给互联网金融行业带来以下两方面影响:

积极影响:制度的缺位,为互联网金融带来了宽松的发展环境,促进了互联网金融前期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市场的创业潮。

消极影响:由于制度的缺位,导致整个互联网金融市场发展良莠不齐,投资者权益缺乏法律维护,市场风控缺失严重,导致互金公司跑路频发。

2.3整治带来的影响

曹磊认为,本次专项整治中, P2P网贷、第三方支付、资产管理,以及以“泛亚模式”为代表的“庞氏骗局”,是监管的四大类重中之重 。P2P公司及众筹公司准入门槛低,无需牌照即可注册;而第三方支付机构、保险机构、基金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的准入门槛较高,都需持有牌照才可注册成立。所以本次互金专项整治中,受影响最大的公司莫过于P2P公司,其跑路、出问题的数量最多,用户受影响最广泛。

此外,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拍拍贷CEO张俊认为,真正的互联网金融公司受到的影响不大,受到最大影响的就是我上面提到的各类披着互联网金融皮的小贷公司、高利贷公司,真正行业的从业者也希望他们受到最大的影响,他们的存在造成了互联网金融行业被误解、被污名化,更大的危害是影响广大用户利益和金融的稳定。整治最终是为了净化互联网金融行业,把披着羊皮的狼清理出去,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

2.4整治欲达到效果

1)保证前期有一定的准入门槛,引入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机制,把握风险控制;

2)市场发展中,互金企业的资金托管、运行安全要透明;

3)要掌握互联网金融公司大股东、创始人的背景、实力,管理层团队是否具有相应金融专业水平;

4)确保互金企业没有“资金池”、不能变相吸收存款、不可存在“庞氏骗局”,要使整个互联网金融发展规范有序。

2.5企业应对手段

1)互联网金融企业要全面检查自身互金产品的合规性、合法性;

2)互联网金融企业要主动与监管部门积极沟通,实时掌握政策动向;

3)互联网金融企业要配合监管部门的调查,及时改进自身存在的缺位问题。

而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拍拍贷CEO张俊认为,真正的互联网金融公司谈不上应对,按照金融原本的规律和规则来做是题中应有之义。真正的互联网金融公司要做到监管要求没有那么困难。对于那些伪互联网金融公司来说,我想不出怎么应对,要么转型,要么关门。他们的那套线下模式要想转型挺困难的,金融、特别是对风险的控制,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做到的,拍拍贷花了7、8年时间才基本完善了自身的风控体系。

2.6整治利好公司

过去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百分之八九十都是面向于消费者,而相对于企业来说,消费者是一个弱势群体,所以如果互联网金融野蛮发展,问题不断,消费者的权益会受到极大侵害。

而通过本次整治,基于服务实体产业、进行真实交易、同时与银行合作发展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将会得到更大的发展。

(一)在线供应链金融公司:具体有包括以下两大类:

第一类,如A股上市公司如生意宝(002095)、上海钢联(300226)、欧浦钢网(002711)等;第二类,如在海外上市涉足金融的互联网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如京东集团(京东金融集团)、阿里巴巴集团(蚂蚁金服)、腾讯(微众银行)等。

针对国务院印发整治互联网金融文件,有关整治互联网金融的措施大力支持,以生意宝(002095.SZ)公司为例,4月19日生意宝高管在投资者互动平台上表示,生意宝的在线供应链金融业务一直是联合合作银行,为在平台上进行在线交易的客户提供基于真实贸易背景下的融资服务,合法合规,有利实体。

据悉,当前生意宝下属子公司“网盛融资担保”的注册资本为一个亿,最大可获得合作银行10亿元授信额度,放款给在线交易供应链的企业后,按照平均一个月的周转周期,一年最大可推动约100亿以上的在线融资交易额。近期,该公司拟将增资到10亿注册资本后,网盛融资最大可获得银行100亿元授信,那么一年最大可推动生意宝约1000亿在线融资担保交易;若时机成熟,还可依托资本市场进一步增资,推动更大梦想实现,生意宝将成为国内最大第三方B2B在线供应链金融交易平台。

(二)消费金融公司:

1)电商平台类:如京东白条、阿里花呗、苏宁消费金融等;

2)传统银行类:如杭银消费、浦发、广发等;

3)针对校园分期:如分期乐、趣分期等;

4)针对租房、买房分期付款;

5)以及其他一些消费金融类公司。

近期,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大对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的指导意见》,从积极培育发展消费金融组织体系、加快推进消费信贷管理模式和产品创新、加大对新消费重点领域金融支持、改善优化消费金融发展环境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金融支持新消费领域的细化政策措施。

以蚂蚁金服旗下产品蚂蚁“花呗”、“借呗”为例,受益于淘宝天猫支付宝的数以亿计的用户。淘宝、天猫大部分商户都支持“花呗”服务,40多家购物、生活类电商和020平台接入“花呗”;芝麻分不低于600分的用户有机会使用“借呗”,按照分数不同,用户可以申请到最高5万元的贷款。自2015年4月正式上线,“花呗”迅速获得数千万用户青睐,引发互联网消费信贷潮流,极大地促进了移动支付和消费金融的发展,释放了社会消费潜力。

此外,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拍拍贷CEO张俊也指出,过去和现在,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资产端,大多数都是to b的,也就是借贷的对象是作为机构组织的中小企业。随着中国经济大环境的改变,消费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大,消费对经济的贡献率越来越重要,to c的借贷,也就是针对个人的消费型信贷会成为大趋势。

2.7监管模式

1)成立统一严格的自律组织以及独立的第三方认证,要让第三方平台来监管资金,并且严禁平台在撮合交易中为自身融资;

2)建立科学量化的风险评价机制,成为监管决策的参考和支撑;

3)引入“负面清单”制度,将不能从事的活动明确列出来,这既有利于形成“法无禁止便可行”创新的环境,也能够明确哪些确实是“禁区”。

2.8受关注平台及盈利点

目前最受关注的企业主要是P2P公司、第三方支付机构、在线供应链金融公司这三类。 以往互联网金融企业,手续费、利差、沉淀利息是其原有的盈利点,而今后,辅助电商平台交易从而得到的佣金收益,将会是互金企业往后盈利来源的大头。

2.9监管风暴对上市公司影响

短期对市场情绪形成一定影响,长期来看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那些帮助传统金融机构进行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公司将受益。另外,15号央行发布信用卡新规推进信用卡利率市场化,消费金融发展将提速。整体而言,我们看好消费金融领域的机会,尤其是依托于银行发展消费金融业务的公司,如康耐特等。

短期来看,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对市场情绪形成一定影响,建议关注有业绩支撑个股。互金专项整治的到来,对于P2P公司、第三方支付机构来说,是一场洗牌,将倒逼P2P公司、第三方支付机构转型,遏制其野蛮发展。而对于在线供应链金融公司,则将迎来重大的发展机遇,在政策扶持下或迎井喷式爆发:近期,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若干意见》,力推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融资。

2.10投资者防范手段

1)投资者要了解互金公司的业态、其运营模式、风险控制、盈利方式及其收益率;

2)投资者要了解互金公司其业务的成长性、爆发性;

3)投资者要了解监管的重点在哪类互金公司、哪类互金产品;

4)投资者还要了解,国家政策重点扶持的又是哪类企业?如依托实体经济交易的在线供应链金融企业、消费金融等领域就是国家重点扶持对象。

来源:曹磊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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