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团被罚34.42亿!饿了么回应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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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美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20年境内销售收入3%的罚款,计34.42亿元。

据市场监管总局消息,2021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对美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

市场监管总局成立专案组,依法扎实高效推进案件查办,广泛开展调查取证,获取大量证据材料并全面深入分析,查明案件事实;组织专家反复深入开展研究论证;多次听取美团陈述意见,保障其合法权利;确保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经查,2018年以来,美团滥用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以实施差别费率、拖延商家上线等方式,促使平台内商家与其签订独家合作协议,并通过收取独家合作保证金和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采取多种惩罚性措施,保障“二选一”行为实施,排除、限制了相关市场竞争,妨碍了市场资源要素自由流动,削弱平台创新动力和发展活力,损害平台内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规定,综合考虑美团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时间等因素,2021年10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美团停止违法行为,全额退还独家合作保证金12.89亿元,并处以其2020年中国境内销售额1147.48亿元3%的罚款,计34.42亿元。同时,向美团发出《行政指导书》,要求其围绕完善平台佣金收费机制和算法规则、维护平台内中小餐饮商家合法利益、加强外卖骑手合法权益保护等进行全面整改,并连续三年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自查合规报告,确保整改到位,实现规范创新健康持续发展。

美团回应

图片对此,美团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回应:“今天,我们收到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美团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对此,我们诚恳接受,坚决落实,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指导书》全面深入自查整改,杜绝‘二选一’。美团将以此为戒,依法合规经营,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为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多做贡献。”

其后,饿了么发布公告称,饿了么关注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美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作出处罚。饿了么坚决支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相关行政部门对外卖行业公平竞争和长期健康发展的监管和指导,也将以此为鉴,坚决不从事“二选一”行为,坚持依法合规经营,自觉维护外卖行业公平良性的竞争环境。

半年两次!饿了么因不正当竞争被罚款8万

今年9月,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饿了么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判决 。法院认定,饿了么强迫商户“二选一”,遭拒后饿了么登录商户账号强制关闭其店铺,判定饿了么赔偿美团经济损失80000元。

饿了么此举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观恶意明显,损害了商户的商业利益,使消费者的选择权严重受限,严重妨碍、破坏美团外卖等其他外卖平台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服务的正常运行,勒令饿了么赔偿美团外卖经济损失。

针对饿了么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行政处罚认定书。认定书指出,饿了么要求商家只能选择饿了么一个外卖平台进行网络销售,已经在饿了么上线的商家不能同时选择其他平台。

早在4月7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曾对饿了么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判决 。由于饿了么强迫商户“二选一”,要求商家只能和饿了么合作,判定饿了么赔偿美团经济损失80000元。

温州市中院认为,拉扎斯公司温州分公司(饿了么)要求用户关闭美团外卖平台经营者合法提供的服务,逼迫商户与其签订独家合作协议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竞争,迫使商户不得不在美团外卖、饿了么等平台之间做出选择。在遭到商户明确拒绝的情况下,通过后台操作的技术手段关闭涉案商户在饿了么平台上的店铺,在商户投诉后才予以恢复上架。该行为严重违背了商户的真实意愿,限制了商户对销售渠道的自主选择权,损害了商户的商业利益。

饿了么平台的上述行为将会严重妨碍、破坏美团外卖等其他外卖平台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服务的正常运行。另外,上述行为还会导致消费者从多个外卖平台获得产品和服务的渠道丧失,使消费者的选择权严重受限,并且也会扰乱公平、有序、开放、包容的互联网竞争秩序。

美团被罚34.42亿!饿了么回应亮了

责任编辑:蔺弦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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