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累计落地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18个,建成5G基站8.43万个——信息基础设施迈入全国第二方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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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数据观从《贵州省信息基础设施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国首部信息基础设施地方立法《贵州省信息基础设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通过,于202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首部信息基础设施地方立法

助力贵州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历史性跨越

近年来,贵州坚持立法引领,开创全国大数据立法先河,形成以大数据发展应用为核心、以信息基础设施、数据共享开放、大数据安全保障为支撑的“1+N”大数据地方性立法体系。《条例》于2014年3月颁布实施,是全国第一部信息基础设施地方立法,对推动贵州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以《条例》为代表的一系列政策引导、制度先行下,2014年至今,贵州建成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国际数据专用通道、根服务器镜像节点和国家顶级域名节点,成为为数不多具备三大信息基础设施的省份。2021年,获批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贵州)枢纽节点,成为国家“东数西算”工程重要算力基地。

目前,贵州累计落地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18个,其中超大型数据中心8个,贵安新区成为全球集聚超大型数据中心最多地区之一,全省服务器承载能力达到225万台,平均上架率为56.5%;实现了全国16个省市,36座城市骨干网络出省直联;全省累计建成5G基站8.43万个,实现重点场所、产业园区、交通枢纽5G网络全覆盖,每万人基站数超全国平均水平,已实现乡乡通5G,行政村5G网络通达率超50%。贵州信息基础设施迈入全国第二方阵,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增速连续17个月位居全国第一,贵州数字经济增速连续七年位居全国第一。

   丰富《条例》范畴解决实际

为数字中国建设贡献贵州探索经验

近年来,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信息基础设施内涵和外延发生了一些变化。2022年的新国发2号文件赋予贵州全新战略定位、带来重大历史机遇,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时势兼备,文件要求贵州适度超前布局新型基础设施。为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顺应新要求,以法治保障和促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贵州通过修订完善《条例》,更好支撑全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助力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

《条例》修订后分为总则、规划与建设、促进与发展、保护与监管、法律责任、附则六章,共四十八条。将对推动交通、能源、电力、水利、农业、旅游、教育、医疗、金融、城市管理和应急等领域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新《条例》明确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相关部门职责;明确公共机构及公共服务场所应当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开放所属建筑物用于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新《条例》拓展信息基础设施范畴,将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演化生成的移动通信网络、数据中心、物联网、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及其配套设施纳入信息基础设施范畴。

新《条例》聚焦当前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将近年来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形成的“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共建共享、财政资金引导支持、人才培养、物理安全防护等经验法治化制度化,彰显贵州特色,总结固化实践经验成果。

新《条例》聚焦全省实施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实现“四区一高地”主定位,为服务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实现高质量发展大局方面提供了更好的信息基础设施保障。

据新闻发布会透露,本次《条例》由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财经委、省司法厅、省大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门具体负责《条例》修订工作,期间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条例》的修订出台,对加快提升贵州信息基础设施水平,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造面向全国的算力保障基地,加快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提供坚实保障具有重要作用。

贵州省大数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刚表示,接下来,贵州将深入贯彻新国发2号文件赋予贵州“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的战略地位要求,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围绕算力、存力、数据、算法等大抓项目,打造算力上下游产业链;加快“数据入黔”和“算力出黔”,构建“一集群、八城市、多边缘”的算力格局;加快“通道提速”,分类打造低时延圈,增加并扩容直连带宽,形成更高支撑性能、更好用户体验的强大智能网络;积极谋划发展“东数西算”“东数西存”“东数西训”“东数西营”等各类场景,加快培育数据中心、智能终端、数据应用三个千亿级产业集群;聚力“数字产业创新、数字融合创新、数字基建创新、数字治理创新、数字生态创新”全力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打造贵州大数据发展2.0升级版。

责任编辑:张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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