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尊重商业规则才能解决流量劫持问题

我是创始人李岩:很抱歉!给自己产品做个广告,点击进来看看。  

在互联网+时代,互联网公司看上去风光,有时其实也是相当可怜的。辛辛苦苦做内容,做审核,做产品,做市场,做生态,要在保持自己始终不死的情况下,穿过艰难险阻才能达到彼岸。而那些身不动膀不晃的,例如垄断者,轻轻松松就能分享自己辛苦好几年艰难得到的果实。

小米360美团腾讯微博今日头条这六家公司发出的联合声明,背后的含义是什么?很少有人深究,他们的苦处又有多少人能知道?流量劫持一直都是运营商在做的事情,从弹出无商业目的的通知到弹出商业色彩重的广告,这个转变过程相当顺滑而自然,互联网业者是不敢说半个不字的,说了也没用还容易遭到记恨。

运营商劫点流量发展一下自己的互联网业务,给自己做做广告,互联网公司一般选择忍让,就当是交税了。可问题是上行下效,有样学样,运营商敢大规模这么做,就有以此为基础的黑色产业衍生出来,且愈演愈烈。情况严重到几家公司憋不住了要跳出来发个飙,然后再把头缩回去,且形式上的矛头直接对准黑产,仍旧不敢直接针对运营商说事儿,他们怕极了。

其实这层窗户纸早就该捅破了,对运营商来说,有些钱是不能赚的,不讲正义要讲个公平,不讲公平要讲个秩序,不讲秩序至少也该讲讲互联网+,不讲互联网+起码也该讲讲建设网络大国强国的中国梦。因为流量劫持这件事本身,实在是太恶心了,对互联网的发展有百害而无一利,是在开历史的倒车,是在为几家企业的短期利益所做的杀鸡取卵之举。

那些注入恶意代码,强行修改用户路由器DNS设置等行为,本身是触犯刑律的,现实中已有判例,这种犯罪行为暂且不论,六家公司也犯不上不报案发个联合声明对此进行抵制,单讲讲运营商的流量劫持,单讲讲这其中的危害有多大。

一个网站,辛辛苦苦做出了内容,首先要确保内容中没有有害信息,反动黄色赌博造谣等,以符合监管要求,其次要讲究用户体验,广告多了肯定是影响用户体验的,要小心翼翼地做,要让广告做得就像是不存在一样,严格禁止一切影响用户浏览的广告,就这样一点点把营收做起来,逐渐覆盖内容和运营成本,实现盈利。可就在用户浏览一篇文章时,一个完全避开杀毒软件和防火墙的弹窗广告跳出来挡在手机屏幕的正中央,关闭时一不小心就进入广告页,再返回去时发现原本浏览的页面不见了,这给用户体验带来的伤害有多大,不难想象。

互联网业者如今都在发展大数据和精准匹配,把合适的文章推给合适的人看,把广告推送给有需要的人,这一切都是精细活,但精细半天不如一个弹窗广告发挥的威力大。这就等于是,别人辛辛苦苦像养孩子一样养了几窝种猪,最后被村干部不分青红皂白杀了一窝吃肉了。你吃了也就吃了,吃了这窝还有另一窝,但地痞流氓也认为自己有吃猪的权利,用各种手段去祸害农民的种猪,搞到最后只能是谁都没得吃,连村干部的福利也没了。这逻辑讲出来粗了一点,但道理就是这个道理。

就在六家公司的联合声明出来之后,浏览这条声明的网友发现,移动的套餐广告弹窗又盖在了这条声明之上,相当讽刺。这种弹窗广告给运营商带来的效益不知有多少,应该不会太多,但这种流量劫持行为给互联网公司带来的伤害,远比产出的那一点点蝇头小利要大得多,这种为了自己收获芝麻不惜毁坏别人家西瓜的事情,不仁,不义,不符合社会善良风俗,与商业文明的核心理念相悖,对整个互联网的发展大环境伤害至深。

至于围绕着流量劫持而衍生出来的黑产,则更是危害甚巨,但其本质仍是“和尚摸得,我摸不得?”这种情绪的一种延续。流量劫持黑产利润丰厚,能将互联网公司的广告替换成自己的,也能让用户的微信无法打开,搜索无法使用,网页无法浏览,更能以一种超监管的方式向用户推送反动、黄色、赌博等有害信息,构成网络安全威胁。互联网公司每年要投入巨额资金购买流量,但最后要有相当比例流入非法劫持渠道,赤裸裸劫了别人的财不说,还会扰乱原本耗费大量人力财力维持的网络秩序。

解决这个问题的唯一途径,那就是村长首先带头别吃猪了,想吃的话等人家的猪长大了买来吃,唯有这样才能解决流量劫持面临失控,给互联网产业发展带来极大伤害的问题。一切商业的健康运行,都是要有规则和秩序的,上海那个世界第三亚洲第一高的东方明珠电视塔,开业后连市委书记上去都要买门票,这就是一种对商业规则和秩序的尊重与呵护,为何在20年后的互联网上,就不能这么做呢?

说到上海,11月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流量劫持的案件,两个人用黑客手段更改了用户路由器的DNS设置,将流量卖给杭州一家公司,获利70多万被判三缓三。这一司法判例已直接将这种流量劫持定义为犯罪行为,而只要是流量劫持,就不存在合法与非法之分,并不是说别人利用各种漏洞利用黑客手段恶意注入代码搞流量劫持就是非法的,你正常状态下在机器上设置几个参数做了这件事就是合法的,理论上被流量劫持影响体验的用户也是可以提起司法诉讼的。

互联网+时代,也要讲规则和秩序,企业获取正常的利润太寻常不过,但也要取之有道。最怕的就是裁判员一边执法一边下场踢球,踢球时还丝毫不掩饰自己的裁判员身份,反而还将其当成一种威慑,这就麻烦了。你裁判员能下场踢球,观众也可以喽,一哄而上都去破门吧,这球还能踢么?你可以说秩序失控是观众素质问题,但问题是你裁判员不率先下场踢球,怎能引来后续的秩序失控?都是有因果关系的,出了问题,你很难将其与自己切割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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