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APP也想玩转自媒体?没有OGC怎么形成PUGC?

我是创始人李岩:很抱歉!给自己产品做个广告,点击进来看看。  

早在2014年,就有人预言广播将在汽车领域产生重大影响,转眼两年过去,不仅传统意义上的广播在数据上表现不俗,在互联网领域,音频类APP,也逐渐将“网络电台”这一概念转变成全面“听”的平台。

某音频APP的分类

现在音频类APP所提供的音频内容已经扩展到多个领域,除了广播剧、有声书、戏曲、相声等传统的“声音”,视频内容也被涵盖在内,显然,用音轨代替影像,并不妨碍人们获取信息和学习相关知识。而在“互联网+”的背景下,不少音频平台都试图打造“声音自媒体”,让拥有相关专业背景的用户成为主播,让UCG走向质量更高的PCG。

这些音频类APP的理想很丰满,但现实却是,在版权问题开始在实际操作上受到政策约束之后,各平台多年欠下的版权账,只能靠着平台自己来还。

于是眼见视频网站开始砸钱做OGC,音乐网站开始砸钱抢OGC,本文不想再继续探讨版权的问题,不得不说的是,未来音频APP想要做好PUCG的规划,OGC必不可少。

音频 + 社交

“用户等于流量,流量等于广告收入”,这一点,相信谁都无法否认。通过开启社交增加用户粘性,再利用用户量变现,显然是许多创业APP所期盼的模式。

就连支付宝也在积极运作社交功能,过年期间“敬业福”逼得多少人开始疯狂加好友?但这并不意味着支付宝的社交功能就能够由此打开。

音频APP显然也不能异想天开,音频社群的社交会是什么样?和主播互动吗?还是听友之间的讨论会?

无怪乎音频APP一心想要做PUGC,用户粘性高啊,流量变现快啊。但目前看来,众多音频APP还没有想好怎么将产品和社群之间通过运营衔接起来。

内容为王还是渠道为王,到了现在,已然没什么可争的了。渠道争抢早已结束,接下来最重要的就是思考,如何在内容方面做到好音频APP想要的“音频+社交”。

我试图想要找到这方面做得好的例子,很难。

反例倒是不少,成立十多年的猫扑电台在2015年初关闭,当年最接近于自媒体的独立NJ们,只能成为猫扑自身混乱规划的牺牲品。昨日豆瓣上线了首部品牌影片,试图重新定义豆瓣,这又让人想起夹杂在豆瓣众多混乱APP中的豆瓣FM。无论是猫扑还是豆瓣,它们的社交也同样被看好,可这种社交,并不见得就能给音频APP带来多少流量。

百略网据2015年上半年易观智库数据制作

豆瓣 FM 、蜻蜓 FM 、荔枝 FM 、懒人听书、喜马拉雅,甚至于细分到二次元领域的被窝、 M 站,这些音频 APP 想要走“音频 + 社交”,注定了要从一开始,就必须用 OGC 对自身进行定位,然后再谈 PUGC

UGC PGC OGC

很多人说,为了形成“APP+社交”的形式,最好是能够走UGC模式,充分调动用户的积极性,但事实上,现在很多平台,无论是视频的、音乐的、甚至是社交的,都在走OGC+UGC模式,甚至大平台砸钱搞OGC,很少有只是单纯依赖UGC的。

说了半天的UGC、PGC和OGC,它们到底是什么?

UGC是用户进行内容生产,上传到平台,这种模式下,用户粘性会增强;PGC则是相对具有专业背景的人,他们生产相对专业的内容,上传到平台,这类高质量的内容通常能够吸引新的用户;OGC则是平台自身投入资金,由平台自己生产或者引入高品质的原创内容,通俗点就是通过砸钱做内容来拉动流量。

看起来很绕?

其实UGC最广泛存在的地方是论坛、微博、空间,广泛活跃的用户生产大量的内容,而其中相对专业的人(加V用户),他们所发布的专业内容,则可以理解为PGC,所以在我看来,这两种其实并无分别,都属于用户生产。而像是视频网站所投资的自制剧以及斥资引入的版权剧,则可以算作OGC。

放到音频APP来看,UGC和OGC两种模式显然都在被推崇。

音频APP中用户自己创建音频内容(UGC),包括自制广播、吐槽节目、读书等内容,不但能够提高用户的粘性,同时还能够通过他所上传的内容吸引更多的用户使用APP。

当然,UGC更多也被用来当做是规避版权问题的做法,对于用户上传的版权内容,平台通常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当下,音频APP全力走UCG模式,音频上传的条件并不苛刻。用户所需要的设备并不复杂,有电脑的可以用AU或者CE处理一下,没有的甚至手机上的录音软件就可以解决。内容方面门槛也不高,脱口秀、文字和音乐的分享。一般而言这种也不一定非要是原创,文字类的获得授权后可以直接朗读现成的文章(实际上并不是所有都获得了授权),音乐类的更不必说。

门槛不高的结果就是 UGC 模式下音频的质量堪忧,优质的内容还是通过版权合作完成,也就是 OGC

蜻蜓FM通过给予“声酬”独家买断诸如《今夜不寂寞》的张明、《夜访高跟鞋》的王坤、《趣说野史》的刘飞等人的音频内容。喜马拉雅联合阅文集团,购买文学作品有声改编、文学IP衍生发展等内容。

虽然喜马拉雅联合创始人陈小雨嘴上说着“我们相信,今后会有收入过千万的自媒体人出现,喜马拉雅FM的孵化平台,会帮助其从UGC到PGC层面的转变,由此形成了一条完整的PUGC主播生态链”,其实她的动作还是在OGC上布局。

OGC 能够成就“大而全”和“小而美”吗?

很明显,所谓的让UGC向PGC转型,不过是各平台的理想状态而已,现在出现的大多数”PGC”,根本就是各平台投入资本所制作或者引入的OGC。

在社交难以维系、UGC不能依赖的情况下,一旦政策方面开始动作,版权问题会使得音频APP走上视频和音乐版权问题的老路,绕回到资本博弈的老模式上。

所以现在的音频 APP ,所争抢的关键就是,谁能先用 OGC 聚拢大量用户,以及谁的用户中能够出现更多的 PGC 内容。但遗憾的是,拥有这种资本的“大而全”的平台,培养专业用户的成本正在被抬高。

早期因为互联网并不普及,能够在网上分享内容的人大多是某一领域有足够热情并且能够表达的人,这就决定了PGC占比相对校多,平台容易聚合到优质的内容。

但是发展到现在,显然这一套已经不适合了。海量的用户并不代表就有足够多的优质内容,能在众多用户中脱颖而出的,大部分是本身就以声音为职业的人,他们更懂得如何利用音频来制作优质的内容,比如财经记者可以很好的在APP上开一个财经分析的广播节目,罗振宇的逻辑思维以讲述为主,转换到音频平台上也能够无缝衔接。而这些人,不会提供免费的内容给平台。

平台为了留住这部分内容,势必要购买版权。

查阅懒人听书的相关规定,不难发现,签约主播、作家合作等,毫无疑问,在大力引入内容方面,平台不会犹豫。

另一方面,为了促进拥有专业背景的用户创造新的内容,平台也要投入资本,采用各种分账方法来取得双赢的局面。

但分账问题仍然不好操作。去年喜马拉雅还因为与主播的分账问题,微博上被爆“主播每月1000元,三年内不得跳槽”。

这种负面信息就充分表明,现在的音频 APP OGC 都没有做好准备。无论是主动引入版权还是通过激励机制来“制造”专业用户内容,都还只是广泛吸引用户的第一步,纵使现在几足鼎立的局面能让几个牵头的 APP 所接受,但这种乱序的 OGC ,又能够让当下的局面维持多久呢?

其实无论是大平台还是创业的小平台,OGC都应该是平台主动创造自己鲜明特色的主要方式。

如果说“大而全”的APP难以用OGC打造个性化,那创业的APP就没有借口了吧?

后期出现的音频 APP ,如果能够找到自身的定位,无论是二次元、腐文化还是其他边缘内容,只要对准某一特定人群的口味,通过 OGC 运作,将鲜明的内容特色与平台结合,一开始就用 OGC 抵达分众领域,那打造“小而美”的音频类 APP ,也就是妄想了。

对于“小而美”们而言,从细分市场开始投入制作的内容,本身就已经筛选了用户,分众用户选择这款APP的行为,就表明他对这类内容的粘性要高于其他用户。

所以“小而美”更容易酝酿出“大而全”所期待的PGC模式,像斧子科技王峰谈到主机游戏时所提的那样,“把市场还给有爱的人”。“有爱的人”,自然就是对某一领域足够了解的人。从实际来看,OGC更容易成就“小而美”。

按照《从0到1》一书中的说法:“科技公司通常是开始几年亏损,因为创造有价值的东西需要时间,所以收益延迟。”

对于国内的音频APP而言,之前的几年,还只是开始。想要通过音频APP来创造价值的创业者们,只有做好了内容、产品的整体规划,看清楚OGC的价值,才可能形成高质量的PUGC。

希望音频APP的创业者们都能利用好OGC的优势,无论是“大而全”还是“小而美”,都走出自己想走的路,让用户们尽情“说”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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