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游戏“蓝鲸”入侵:网络精神强制应得到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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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蓝鲸”入侵:网络精神强制应得到关注)

法的精神 沈彬专栏

近日,一种名叫“蓝鲸”的死亡游戏引起警方的高度关注,全国15省份网安总队呼吁抵制“蓝鲸”死亡游戏,并及时举报。有的省市网警已开始对这款死亡游戏进行查删,并采取了解散相关Q Q群等措施。(澎湃新闻5月15日)

“蓝鲸”这款游戏来自俄罗斯,全球已有超过130名青少年因此自杀。“蓝鲸”通过社交平台鼓励青少年在50天内完成一系列挑战:割破手臂画出鲸鱼;凌晨4点20分起床;看恐怖电影;不和任何人说话;最终诱导参与者自杀。

这款游戏通过打乱受害者的作息周期、剥夺睡眠,使受害者产生刺激、恐慌心理,内心的阴暗负面极度放大,进而产生悲观厌世情绪,听从游戏中的“主人”命令剥夺自己的生命。

现代心理学表明,人表面上看是理性、坚强的,但在被置于一定的社会场景(特别是封闭环境)之下,心理状态很容易变得疯狂、暴戾,从著名“路西法试验”到电影《浪潮》反映的集体法西斯主义心理,莫不如此。人们进入某个封闭的网络空间,异化为游戏中的角色,就很容易丧失正常人应有的心理戒备、认知和自我保护。

实际上,青少年是一个“易感人群”,遭遇挫折后如果没有受到正确的引导,就易受到蛊惑,被拉入自我伤害的深渊。“蓝鲸”这款游戏的原创者PhilipB udeikin自称,这款游戏给了孩子现实中缺乏的东西,理解、沟通、温暖。其实就是利用青少年的心理挫折、被忽视,通过网络进行精神强制。美国恐怖电影《电锯惊魂》系列里揭示了某种微妙心理,被囚禁的受害者被老谋深算的“竖锯”设局,需要通过在强酸里面取钥匙、砍掉手等极端自残手段来自救,这个加害的过程却被描述成了“洗心革面、重新认识人生”。“蓝鲸游戏”也是利用了受害人的“斯德哥尔摩情结”。

还要看到,这种精神强制“互联网+”之后的巨大危害。目前,青少年作为“网络原住民”有着对网络的高度依赖性,甚至对他们来说,网络就是一个真实世界,“次元壁”并不存在。同时,网络社交平台的定位、音频、视频、转账等功能,也使精神操控的门槛更低。另一方面,青少年心智不太成熟,有时难以区分游戏与真实伤害的边界,轻易地就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网络精神强制、教唆、胁迫问题,可能会在将来越发明显。主流社会应该有积极应对,这不是简单的“青春病”。

如果说,10年前“网络成瘾”还是对网络的妖魔化的话,如今网络精神强制(或者叫“电子邪教”)真的来了。

首先,应该明确游戏“教唆杀人”的法律性质,这就是故意犯罪,而不是什么基于主奴关系的“自愿”。

人的生命权受到法律的最高阶保护,教唆他人剥夺自己的生命,没有“自愿”的例外情形。从犯罪主观分类上说,即便自己没有实施直接杀人行为,教唆他人自杀也属于“间接故意”,之前两高的《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煽动、教唆其成员或者他人实施自杀、自伤的,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其次,网络精神强制,应得到社会的充分关注,相应的心理疏导、网络安全的防火墙应该建立起来,特别是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宣传、引导。以青少年为主要对象的“网络自杀游戏”,是一种新型网络安全问题,甚至突破了传统安全议题的边界。

互联网改变了世界,但是网络不能突破法律的边界,“游戏”不能僭越生命的最高价值。从全球范围看,通过互联网实施精神强制,教唆青少年自杀、自伤,这种“电子邪教”可能正处于全面爆发的前夜,主流社会必须提前干预。

(作者系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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